- 索 引 号:QZ11102-0200-2021-00163
- 备注/文号:德发改审〔2021〕155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8-31
德化县浔中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的《德化县凤洋道路南段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德浔政〔2021〕71号)及附件收悉。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德化县凤洋道路南段道路工程。
二、项目建设地点:德化县浔中镇凤洋村。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用地总面积约为69.36亩,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市政道路以及配套管网、排水、绿化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匡算为1900万元,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补助及自筹。
五、建设性质:新建。
六、建设期限:2022年3月至2024年3月。
七、项目编码:2108-350526-04-01-881080。
八、项目建设必须做好土地、规划、环保、节能、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等工作。
请据此复函抓紧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等项目前期工作,按基建程序报批。
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31日
抄送:县政府办、自然资源局、林业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城管局、教育局、水利局、统计局,存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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