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8-1001-2025-00053
- 备注/文号:德财指标〔2025〕132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22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29号)的精神,经研究,现下达我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0万元,用于支持汤头乡建设省级农业产业强镇,支出列“2130599-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扶持重点
支持汤头乡壮大刺葡萄主导产业,提升原料基地、仓储保鲜、加工营销等设施装备水平,培育产业融合主体,创新利益联结机制,加强乡村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
二、制定实施方案
汤头乡要根据《福建省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产业强镇、“一村一品”专业村项目建设管理细则(试行)》(闽农产函〔2024〕245号)抓紧制定农业产业强镇实施方案,并报泉州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对方案进行审定。项目建设要按照审定的实施方案进行,并落实《福建省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实施细则》(闽乡振函〔2022〕67号)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有效发挥项目资金对农户特别是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的带动作用。
三、强化资金监管
汤头乡要严格按照《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21〕15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项目资金公开工作的通知》(闽农计函〔2024〕93号)等文件要求,精准使用资金,加强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做好项目资金的公开和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及时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录入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强化监管。县级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抓好项目指导、督促和验收等管理工作。
附件:1.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任务清单
3.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德化县财政局 德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乡镇 |
产业强镇金额(万元) |
备注 |
汤头乡 |
500 |
|
附件2
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任务清单
乡镇 |
任务清单 |
备注 |
汤头乡 |
省级农业产业强镇1个 |
|
附件3
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
主管部门(单位)名称 |
德化县农业农村局 |
补助区域 |
汤头乡 |
|||
资金情况 (万元) |
资金总额: |
5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500 |
|||||
其他资金 |
|
|||||
总体目标 |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持汤头乡围绕主导产业开展全产业链项目实施,建设省级农业产业强镇,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项目单位 |
区域目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支持建设省级农业产业强镇 |
建设省级农业产业强镇个数 |
汤头乡 |
1个 |
|
时效指标 |
全年开工率 |
反映全年开工情况 |
汤头乡 |
≥100% |
||
质量指标 |
主导产业全产业链总产值比上年比增 |
反映每个强镇主导产业提升情况 |
汤头乡 |
≥1% |
||
绩 效 指 标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2025年度产业强镇项目补助标准 |
反映补助标准 |
汤头乡 |
≤500万元 |
效益 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带动农户人数 |
反映省级农业产业强镇带动农户情况 |
汤头乡 |
≥150人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补助乡镇村民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 |
反映省级农业产业强镇项目满意度 |
汤头乡 |
≥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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