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8-1001-2024-00075
    • 备注/文号:德财指标〔2024〕132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18
    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4-05-09 09:27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资金补助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3167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7 号)的精神和要求,经研究,现下达我县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资金500万元。该资金属一次性补助,支出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预算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扶持重点

    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脱贫地区行政村开展补短板、强弱项、重提升工作,建设道路、沟渠等小型公益项目,实施村容村貌改造等,整治提升人居环境,每个行政村补助金额按照单个项目总投资的80%进行补助,剩下20%由各行政村自筹,单个村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大拆大建、“面子工程”、盲目造景、“门墙亭廊栏”“雕像、塑像、景观带”建设等。

    二、抓好工作落实

    请有关乡镇根据实施方案,统一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明确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节点、明确工作要求,科学安排进度,紧盯节点、倒排工期、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建设按计划有序推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资金监管

    各有关乡镇要严格按照《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福建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 效评价及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精准使用资金,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防止资金沉淀或挪用。要根据《福建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指南》,加强项目库建设,资金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择安排。要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充分发挥12317平台和12345平台作用,资金安排情况及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予以监管。要规范项目资产管理,及时将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纳入监管范围,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

     

    附件:1.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资金项目分配表及任务清单

    2.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农村人居

    环境整治提升)资金绩效目标表

     

     

     

     

    德化县财政局                德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4418

     

     

    (此件主动公开)

     

     

     

     德化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4418日印发


    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资金项目分配表及任务清单

                                                         单位:万元

    序号

    乡镇

    行政村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建设起止
    时间

    项目总投资

    财政补助资金

    任务清单

    1

    德化县

    上涌镇

    西溪村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开展省道215沿线庭院整治,道路硬化500米,安装路灯60盏,安装防护栏1公里等村容村貌提升项目。

    20241-9

    65

    50

    人居环境

    整治提升

    2

    门头村

    乡村野奢营地配套设施建设

    实施门头星空露营地、生态梨园茶园等产业配套道路设施建设约1.3公里,培育省级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样板村。

    20244-10

    80

    50

    人居环境

    整治提升

    3

    黄井村

    房屋立面改造提升建设项目

    开展房屋立面改造1处,周边环境绿化美化等综合整治,改善提升村容村貌。

    20241-10

    75

    50

    人居环境

    整治提升

    4

    上涌村

    水渠及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修建灌溉水渠1.5公里、道路拓宽1000米等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

    20241-9

    65

    50

    人居环境

    整治提升

    5

    下涌村

    房屋立面改造提升建设项目

    开展房屋立面装修5处,约7000平方米。

    20241-6

    70

    50

    人居环境

    整治提升

    6

    下村村

    产业道路基础设施建设

    建设约宽3.5米,长1.5公里的产业道路,完善配套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等。

    20244-10

    65

    50

    人居环境

    整治提升

    7

    美湖镇

    美湖村

    完善提升大龙湖峡谷漂流旅游产业设施

    在大龙湖峡谷漂流码头附近打造亲水平台、游步道、美化绿化。

    20241-12

    65

    50

    人居环境

    整治提升

    8

    小湖村

    完善提升乡村旅游配套产业设施

    小尤溪樟树园亲水平台,在樟树王公园周边的小尤溪打造亲水平台,将樟树王公园周边进行整治提升,改善人居环境并进一步充实樟树王公园的文旅配套设施。

    20241-12

    68

    50

    人居环境

    整治提升

    9

    上漈村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及道路硬化项目

    开展房屋立面装修1处约750平方米,围墙翻新改造1处约40米,道路硬化约1100米等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

    20241-12

    66

    50

    人居环境

    整治提升

    10

    洋田村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及道路硬化项目

    开展房屋立面装修1处约1000平方米,周边环境绿化美化,道路硬化约1100米等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

    20241-12

    65

    50

    人居环境

    整治提升

    合计

     

     

     

     

    684

    500

     


    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农村人居环境

    整治提升)资金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2024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主管部门(单位)名称及部门预算编码

    德化县农业农村局

    补助区域

    有关乡镇

    资金情况

    (万元)

    资金总额:

    50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500万元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

    主要用于支持行政村开展补短板、强弱项、重提升工作,建设道路、沟渠等小型公益项目,实施村容村貌改造等,整治提升人居环境,建设及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

    项目单位

    区域目标值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支持相关乡镇人居环境建设财政投入

    支持相关乡镇人居环境建设省级财政投入

    相关行政村

    50万元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支持人居环境建设行政村数量

    支持人居环境建设行政村数量

     

    相关乡镇

     

    10

     

    质量指标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资金支持率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资金支持情况

    相关乡镇

    100%

    时效指标

    202412月底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完成率

    202412月底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完成率

    相关乡镇

    9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提升

    得到补助的村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提升的比例

    相关乡镇

    9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人居环境补助的项目区农民满意度

    项目区农民满意度

    相关乡镇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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