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8-1001-2024-00056
    • 备注/文号:德财指标〔2024〕83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10
    中共德化县委组织部 德化县财政局 德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通知
    时间:2024-04-10 15:37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通知》(泉财农指〔202410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4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400万元(详见附件1),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300万元(每村补助30万元)、市级配套资金35万元(每村补助3.5万元)、县级配套资金65万元(每村补助6.5万元),用于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该资金属一次性补助,支出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

    本次下达的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为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有关乡镇按照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有关要求和转移支付管理等有关规定,加快资金拨付,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同时,抓紧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各项年度绩效目标任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4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安排表

    2.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

     

     

     

    中共德化县委组织部     德化县财政局    德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431  

     

     

     


    附件1

    2024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安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行政村

    名称

    申报发展项目

    中央财政衔接资金

    市级配套资金

    县级配套资金

    合计

    1

    盖德镇吾华村

    以五华寺景区为基地,万亩生态林为品牌,发挥资源地理优势,做大做强乡村旅游和农村实践创业,拟投资打造乡村民宿,建设后按照党支部+专业合作社+农户的管理经营模式,预计年可增收8万元。

    30

    3.5

    6.5

    40

    2

    水口镇承泽村

    以布福娜、水蜜桃、李子基地为重点扶持对象,做大做强全村种植业,结合乡村旅游,打造承泽水蜜桃、李子、布福娜农业品牌,投资现有合作社及农场扩大经营,有效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布福娜酒,预计年可增收3.85万元。

    30

    3.5

    6.5

    40

    3

    国宝乡南斗村

    计划投入建设红色研学教学楼、戴云之战红色研学纪念馆、食宿等配套设施,打造红色研学农旅基地,发展研学农旅经济,预计年可增收10万元,收益率10%

    30

    3.5

    6.5

    40

    4

    大铭乡琼溪村

    投资60万元入股福建德化九云绿野生态庄园有限公司,预计年收益6.5%,预计年可增收3.9万元。

    30

    3.5

    6.5

    40

    5

    上涌镇黄井村

    投资60万元,结合一县一溪一特色田园风光建设,投资冷链物流、农副食品加工产业园项目,预计年收益5%

    30

    3.5

    6.5

    40

    6

    汤头乡草村

    投资60万元参与入股德化县家保生态农场,农场位于德化县汤头乡草村,主要是生产红酒粬、销售、加工、批发,通过入股扩大生产规模、改造设备,增加年产量,预计年收益4.5%,年可增收3.6万元。

    30

    3.5

    6.5

    40

    7

    葛坑镇水门村

    针对连片经济林升级改造、集中开发管理,有效人力资源集中使用,提高毛竹林的经济价值,发挥毛竹林在村集体的经济效益。预计年收益6%

    30

    3.5

    6.5

    40

    8

    桂阳乡安章村

    投资60万元入股德化县桂阳乡扶贫开发有限公司,通过投资光伏发电、林麝养殖、涌溪水寨旅游综合开发公司等其他稳定分红收益项目增加村财收入,预计年收益6.5%

    30

    3.5

    6.5

    40

    9

    桂阳乡王春村

    投资60万元入股德化县桂阳乡扶贫开发有限公司,通过投资光伏发电、林麝养殖、涌溪水寨旅游综合开发公司等其他稳定分红收益项目增加村财收入,预计年收益6.5%

    30

    3.5

    6.5

    40

    10

    杨梅乡安村村

    入股德化县红色文化培训教学有限公司,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通过文旅融合带动合作社农产品销售,提高村民就业率,预计年收益10%

    30

    3.5

    6.5

    40

    合计

    300

    35

    65

    400

     

    附件2

    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补助资金

     

     

    主管部门(单位)名称

    及部门预算编码

    中共德化县委组织部、县

    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补助区域

    详见附件1

     

     

    资金情况

    (万元)

    资金总额:

    400

     

     

    其中:财政拨款

    400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

    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目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村数

    10

     

     

    时效指标

    项目启动实施

    9月底前

     

     

    质量指标

    建立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台账

    10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

    每个村补助标准

    40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项目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年增长率

    有所增长

     

     

    社会效益指标

    项目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

    有所增强

     

     

    可持续影响指标

    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经验

    可推广复制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指标

    项目区农民满意度

    90%

     

     

    项目区基层干部满意度

    90%

     

                               

     

    德化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4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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