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8-1001-2024-00042
- 备注/文号:德财〔2024〕8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05
德化县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 〈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 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4-03-05 10:00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行政事业单位:
为规范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往来资金结算票据使用和管理,加强财务监管,防止乱收费、乱集资和各种摊派行为,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5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德化县财政局
2024年2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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