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8-1001-2023-00112
- 备注/文号:德财指标〔2023〕225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6-30
盖德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以工代赈省级财政配套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以工代赈省级财政配套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23〕111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3年度以工代赈省级财政配套资金120万元,资金分配情况见附件1,支出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请按照《福建省以工代赈省级财政配套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以工代赈省级财政配套资金的通知》等要求加强资金和项目具体使用管理、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工作,对照绩效目标表(附件2)落实好相关指标,落实资金项目公告公示责任,严格执行建设程序,加快建设进度,使项目发挥应有效益;要积极组织农村脱贫群众和其他低收入人口参与项目建设,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不低于省级补助资金15%的基础上,尽最大可能提高占比。同时要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使用。
附件:1.德化县2023年以工代赈省级财政配套资金分配表
2.德化县2023年以工代赈省级财政配套资金绩效目标表
德化县财政局 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30日
附件1 | ||||||||||||||
德化县2023年以工代赈省级财政配套资金分配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性质 |
主要建设内容 及规模 |
总投资 (万元) |
其中申请 以工代赈 省级财政 配套资金 (万元) |
拟安排以工代赈省级财政配套资金 (万元) |
计划开工时间(已开工项目填写实际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 时 间 |
项目审批要件情况 | 计划发放劳务报酬 (万元) |
计划吸纳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与工程建设(人) | 备注 | ||
其中:国定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人口 | 其中:国定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人口 | |||||||||||||
1 | 德化县盖德2023年以工代赈项目 | 改建 | 拓宽道路约1.5公里,主要包括路面工程、交通工程等。 | 240.95 | 120 | 120 | 2023年5月 | 2023年12月 | 1.可研批复:德发改审〔2023〕76号; 2.德化县自然资源局出具无需办理选址用地的证明; 3.德化县生态环境局出具无需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复函 |
21.24 | 0 | 14 | 0 |
附件2 | ||||
德化县2023年以工代赈省级财政配套资金绩效目标表 | ||||
项目名称 | 2023年以工代赈省级财政配套资金 | |||
下达地方或单位 | 德化县盖德镇人民政府 | |||
本次下达以工代赈省级财政配套资金(万元) | 120 | |||
总体 目标 |
支持建设一批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和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组织当地农村劳动力参与工程项目建设,推动相关地区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改善、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增收渠道拓展。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投入控制数 | 120万元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支持工程投资项目数量 | 1个 | |
质量指标 | 劳务报酬占省级财政配套资金比例 | ≥15% | ||
时效指标 | 项目按时开工率 | ≥90% | ||
项目按时建成率 | ≥8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项目拉动其他投资 | 120.95万元 | |
社会效益指标 | 公开公示率 | 100% | ||
生态效益指标 | 生态环境影响控制及生态效益发挥基本符合要求的比例 | ≥9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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