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8-1001-2023-00098
- 备注/文号:德财指标〔2023〕193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6-01
龙浔镇、浔中镇财政所、民政办: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民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省级补助经费的通知》(泉财指标〔2022〕1144号)精神,现将2023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省级补助资金120.7万元提前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目预算支出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80799项“其他就业补助支出”科目。
(二)请根据《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管理办法(暂行)》(闽民建〔2017〕308号)要求,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三)为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将预算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随文下达,请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3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省级补助资金分配表
2.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3.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2023年经费测算表
德化县财政局 德化县民政局
2023年6月1日
附件1
2023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
省级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补助对象 |
金额 |
龙浔镇 |
60.7 |
浔中镇 |
60 |
合计 |
120.7 |
附件2
高校毕业生省服务社区计划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
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经费 |
||||||
主管部门(单位)名称 |
泉州市民政局 |
补助区域 |
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 |
||||
资金情况 |
资金总额: |
361.9 |
|||||
其中:财政拨款 |
361.9 |
||||||
总体目标 |
为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加强完善城乡社区、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要求,实施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积极应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改善社区工作者队伍结构。服务社区计划经费从省级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主要用于服务社区计划招募人员体检、生活补贴、社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助学贷款代偿等项目,每年据实结算。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区域目标值 |
||
安溪县 |
永春县 |
德化县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当年度招募人数 |
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通知 |
10人 |
10人 |
10人 |
|
质量指标 |
新招募人员培训率 |
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通知 |
100%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招募工作完成时间 |
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通知 |
2023年8月 |
2023年8月 |
2023年8月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标准 |
《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管理办法(暂行)》(闽民建〔2017〕308号)中规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按每人每年不超过500元标准执行 |
≤500元/人 |
≤500元/人 |
≤500元/人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服务期满考核 合格率 |
《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管理办法(暂行)》(闽民建〔2017〕308号) |
≥95% |
≥95% |
≥95% |
|
服务期满优惠政策享受率 |
《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管理办法(暂行)》(闽民建〔2017〕308号) |
100% |
100% |
10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参加服务社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满意度 |
随机抽查高校毕业生,抽查量不低于招募人数的20% |
≥80% |
≥80% |
≥80% |
附件3
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2023年经费测算表
(2023年1月至12月)
单位:元
乡镇 |
2023年第十三批 需经费 (1-6月) |
2023年第十四批 需经费 (1-12月) |
2023年第十五批 需经费 (7-12月) |
2023年第十三批 补录 (7-8月) |
总计 应拨付经费 |
龙浔镇 |
128510.512 |
317776.28 |
158138.14 |
0 |
604424.932 |
浔中镇 |
161638.14 |
317776.28 |
158138.14 |
5187.938 |
642740.498 |
合计 |
290148.652 |
635552.56 |
316276.28 |
5187.938 |
1247165.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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