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8-1001-2023-00028
    • 备注/文号:德财指标〔2023〕5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2-10
    德化县财政局 德化县农业农村局 中共德化县县委扶贫开发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3-02-10 10:27
     

    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7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23年省级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156万元(详见附件),用于乡村振兴试点村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等。支出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

    乡村振兴试点示范绩效目标待省级下达后另文下达,请你们按《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闽财〔20204号)和《德化县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德财〔202034号)相关要求统筹使用资金,并抓好项目管理验收及资金拨付,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乡村振兴试点村发展。

     

    附件:2023年省级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分配表

     

     

     

    德化县财政局  德化县农业农村局  中共德化县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

    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110 

    (此件主动公开)

     

     

     

     

     

     

     

    德化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110日印发



    附件

     2023年省级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乡镇

    村别

    金额

    龙浔镇人民政府

    高阳村

    12

    浔中镇人民政府

    仙境村

    12

    盖德镇人民政府

    有济村

    12

    三班镇人民政府

    三班村

    12

    雷峰镇人民政府

    潘祠村

    12

    南埕镇人民政府

    南埕村

    12

    水口镇人民政府

    湖坂村

    12

    国宝乡人民政府

    佛岭村

    12

    赤水镇人民政府

    铭爱村

    12

    美湖镇人民政府

    小湖村

    12

    上涌镇人民政府

    曾坂村

    12

    桂阳乡人民政府

    桂阳村

    12

    杨梅乡人民政府

    云溪村

    12

    合计

    ——

    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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