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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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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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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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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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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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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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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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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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产业惠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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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指标追加通知单(德财预〔2022〕46号,从科技经费中安排820.685万元,作为2022年度陶瓷产业惠企资金,由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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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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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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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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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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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专项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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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电子商务相关工作移交的专题会议纪要》(德化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6〕90号),从科技经费中安排100万元,作为2022年度(2022年6月1日—2023年5月31日)电子商务专项经费,由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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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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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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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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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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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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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调研的基础上编写规则,制定指南,课题选送,组织专家及有关人员对科技计划项目的论证、评审、评估,监督检查、验收、计划协调、调研会议、信息管理、科技管理人员培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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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县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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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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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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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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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众创空间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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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德政〔2021〕32号),对通过认定的国家、省、市级众创空间给予补助50万元、20万元、5万元。根据《泉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认定2021年度泉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通知》(泉科〔2021〕200号),陶瓷工业设计研究院(福建)有限公司被认定为泉州市众创空间,给予5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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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工业设计研究院(福建)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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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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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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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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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众创空间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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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德政〔2021〕32号),对通过认定的国家、省、市级众创空间给予补助50万元、20万元、5万元。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省级众创空间认定名单的通知》(闽科新〔2021〕6号),福建新秀园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德化文旅集团有限公司、德化龙窑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被认定为福建省级众创空间,分别给予20万元奖励,共计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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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新秀园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德化文旅集团有限公司、德化龙窑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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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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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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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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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星创天地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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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德政〔2021〕32号),对通过认定的国家、省、市级星创天地给予补助30万元、10万元、5万元,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福建省星创天地认定名单的通知》(闽科星〔2021〕2号),福建省春秋农林科技有限公司被认定为福建省级星创天地,福建省春秋农林科技有限公司被认定为市级星创天地已给予5万元奖励 (德财指标〔2021〕63号) ,本次给予5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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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春秋农林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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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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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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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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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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