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2018年秋季城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时间:2018-05-10 09:45 浏览量:

    德 化 县 教 育 局 文 件

    德教〔2018〕45号




    德化县2018年秋季城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各中心小学、县直幼儿园: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文件精神,加强各幼儿园的招生管理,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平稳、规范,根据上级招生工作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8年秋季我县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园”原则,划定幼儿园招生区域,组织招生服务区域的适龄幼儿按时就近免试入园。

      (二)坚持“有效证件、分类招生、电脑派位(抽签)、统筹调剂”招生原则

      1.“有效证件”:户籍证明、房产证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两一致”。

      “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父或母)户口所在地一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的,父母或父母一方也必须同户并提供出生证明);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房产证与户籍户主一致)。

      2.“分类招生”:公办幼儿园按以下顺序依次招生①片区“两一致”户籍人口→②政策照顾对象(军人子女、市级高层次人才及县委认定的优秀人才子女、户籍在农村的教师子女)→③扩招对象(“集体户”和 “有户无房”对象, 其中“集体户”在编在岗的干部职工子女优先);

      3.“电脑派位(抽签)”:因教育资源有限等原因,①辖区入园对象超过幼儿园计划招生数的,优先保证“两一致”户籍人口、政策照顾对象,入园对象超出招生容量的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录取。②公办幼儿园在完成片区内“两一致”户籍人口、政策照顾对象招生任务后,如有剩余学位,可扩招片区内集体户、有户无房及其他申请照顾入园的适龄儿童,具体由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幼儿园提出派位方案,报县教育局备案。

      4.“统筹调剂”:符合以上“分类招生”范畴,因办园容量爆满无法安排,由所在辖区中心小学负责调剂到辖区指定幼儿园就读;乡镇区域内学额已满的①②类对象,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协调解决。

      二、招生对象

      户籍关系在德化县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其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18年的6月30日。

      2019年起儿童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当年的3月1日。

      三、招生范围

      实验幼儿园:招收户籍在浔东社区、德新社区的适龄幼儿;

      第二实验幼儿园:招收户籍在东埔社区1—5组、浔中村1、2、3、4、5、11、16组的适龄幼儿;

      城关幼儿园:招收户籍在凤池社区、凤凰社区、浔中村13—15组的适龄幼儿; 

      双鱼幼儿园:招收户籍在南门社区、浔南社区3、4、5、8组的适龄幼儿;

      金锁幼儿园:招收户籍在金锁社区、浔南社区1、2、6、7组的适龄幼儿;

      阳光幼儿园:招收户籍在龙东社区、阳光社区1、3、4组的适龄幼儿;

      第三实验幼儿园:招收户籍在东顺社区的适龄幼儿;

      育英幼儿园:招收户籍在兴南社区、宝美村13—16组的适龄幼儿;

      湖前幼儿园:招收户籍在湖前社区、龙鹏社区、丁溪村1组的适龄幼儿;

      丁溪幼儿园:招收户籍在园丁社区1—4组、丁溪村2—16组的适龄幼儿;

      鹏祥幼儿园:招收户籍在丁溪村17—18组、园丁社区5—7组、阳馨新村(户籍在阳山村)、蒲坂村6-7组的适龄幼儿;

      龙浔中心幼儿园:招收户籍在龙井社区、宝美村1—12、17组的适龄幼儿;

      龙浔第二中心幼儿园:招收户籍在大洋社区的适龄幼儿;

      荣昌幼儿园:招收户籍在丁墘村12组、大坂村1、2组的适龄幼儿;

      浔中中心幼儿园:招收户籍在富东社区、金凤社区、东埔社区6—7组、浔中村6—10、12组的适龄幼儿;

      城东幼儿园:招收户籍在后所村、凤阳村、阳光社区2、5、6组、浔中村18组的适龄幼儿;

      新寨幼儿园:招收户籍在浔中镇石山村、石鼓村、仙境村、祖厝村、龙翰村的适龄幼儿。

      鉴于现有公办幼儿园容量爆满,新建设小区楼盘必须配套幼儿园,否则自2019年起,公办幼儿园无法为新建楼盘的幼儿提供学位。

      四、招生时间

      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全县公办幼儿园统一按以下程序和时间招生:

      (一)公办幼儿园招生程序和招生时间

      1.6月15日:各公办幼儿园将招生工作方案送交县教育局初教股备案。

      2.6月20日:各公办幼儿园向社会及所招生社区发出招生通告,公布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和收费许可项目及标准,宣传招生政策。

      3.7月2日—7月3日:各公办幼儿园接受服务片区内适龄儿童报名登记。

      4.7月4日—7月6日:各公办幼儿园汇总片区内适龄幼儿登记情况并进行资格审核。需要电脑派位(抽签)招生的幼儿园,公示电脑派位(抽签)时间、地点、办法。

      5.7月15日前:各公办幼儿园公布服务片区内适龄儿童资格审核结果并报送教育局。

      6.7月18日:公布剩余学位及符合摇号的对象,镇属公办幼儿园报送所属中心小学审核备案后统一报送县教育局核准,县直幼儿园直接报送县教育局核准。学额已满的,不再接受入园申请。

      7.如有剩余学位,各幼儿园可根据实际采取电脑摇号或抽签等办法解决部分入园需求,电脑摇号(抽签)时间统一为7月30日上午9:00,摇号(抽签)后当场公布结果并将名单报送县教育局。

      8. 摇号(抽签)由各幼儿园组织,教育局派人监督。各园要邀请镇、社区代表、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参加,接受群众监督,坚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未按时报名儿童入学的处理

      因故不能如期到园报名者,应于幼儿园招生时间前向片区学校提出申请,经幼儿园同意,可适当推迟报名时间;超过申请期要求报名者,可引导到民办幼儿园就读。

      (三)任何公办幼儿园均不得提前或推后招生。

      五、收费标准

      1.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按照县物价局、教育局联合下发的收费文件规定执行。

      2.民办幼儿园收取保育教育费标准收费标准严格按省、市、县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由幼儿园根据办园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确定,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同时由所在地中心小学予以公示,并接受监督,不得随意提高收费标准。

      六、招生办法

      (一)公办幼儿园招生

      1.“两一致”户籍人口

      (1)住宅、户籍同属幼儿园片区的“两一致”户籍人口凭《户口簿》《房产证》直接申请入园。

      (2)其户籍在服务区域内,因政府项目拆迁等原因造成人户分离,但其户籍在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原住房产权证明及政府拆迁证明等),过渡安置期内,在户籍所在地片区幼儿园或过渡安置地片区镇属幼儿园入学。

      2. 政策照顾对象

      (1)现役军人子女入园:根据《中共德化县委德化县人民政府德化县人民武装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军人优待政策切实增强军人荣誉感的通知》(德委〔2018〕37号)精神,凭《军衔证》《户口簿》、亲子关系有效证明及所在部队出具证明,于6月20日前送教育局初教股审核后统筹安排入园。

      (2)优秀人才子女入园:符合《德化县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和办理规定》(德委人才〔2017〕6号)精神,符合条件入学对象凭人社局、教育局核准的《德化县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园)申请表》、户口簿、身份证、及《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 于6月20日前送教育局初教股审核后统筹安排入园。

      (3)教师子女入园:户籍在农村的教师子女需在城区幼儿园入园的,由教师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学校审核后送教育局,于6月20日前送教育局初教股审核后统筹安排入园。

      3.扩招对象

      幼儿园在满足以上对象的适龄儿童入园需求后,如有空余学位,采用电脑派位(抽签)办法招收以下“扩招对象”。

      实际居住在幼儿园片区内、拥有片区户籍,片区内没有住宅的(即“集体户”和 “有户无房”对象,其中“集体户” 在编在岗的干部职工子女优先)。本部分入园对象凭《户口簿》和提供父(母)工作单位证明申请入学。

      学位余额多于或等于报名人数的则直接录取;学位余额少于报名人数的则实行电脑摇号或抽签。中选者仅限本人入园,不得转让,否则,给于取消录取资格;符合条件的参加摇号(抽签)对象每人限报一所幼儿园,严禁参加多园摇号(抽签),如果多报,一经发现取消其电脑摇号(抽签)资格。

      (二)集体办、民办幼儿园招生

      1.幼儿入园 “以社区为主”,片区内符合入园要求的适龄幼儿实行就近免试入园,集体办、民办幼儿园要优先招收片区适龄幼儿和辖区内外来务工适龄子女入园。

      2.幼儿园根据办学规模,制订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幼儿园要严格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控制班生额,不得进行不实宣传,不得超计划招生。 

      七、招生要求

      (一)规范招生行为,招生工作实行“五公开”,即各园要公开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服务区域范围、招生办法和招生结果。严禁收取与入园挂钩的“借读费”“捐资助学费”“赞助费”等。

      (二)严格控制班生规模,小班新生原则上每班班生额控制在30人,如果确系学位紧张,允许适当扩大班生规模,每班不得超过35人。若因特殊情况需突破班生规模或增加班级数量,须以书面形式报经县教育局审核批准,不得违反规定招收不满3周岁的幼儿入园。

      (三)各中心小学、各幼儿园应于招生期间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并公布咨询电话。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凡符合入园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不符合的要给予明确答复和耐心解释说明。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以维护招生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各中心小学、幼儿园制定本乡镇的幼儿园招生实施细则,加强对本辖区内各类幼儿园(班)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督促其规范招生行为。各幼儿园应认真学习,准确掌握招生政策,严格招生纪律,共同维护教育公平。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员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利用招生欺诈敛财的违法行为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惩处。



      德化县教育局   

      201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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