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德化县医院停车场(楼)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时间:2025-12-31 19:34 浏览量:

    福建德化大洋停车管理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继续执行德化县医院停车场(楼)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根据《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闽价服〔2016233号)和《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泉州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泉发改〔2021255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德化县医院停车场(楼)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一)9座(含)以下或1.8吨(含)以下小型客货车:停放30分钟(含)内免费, 2小时(含)内5元。超过2小时后,白天(800-1900(含))每小时加收2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夜间(1900-次日800(含))每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同一辆车连续停放24小时最高收费30元,超过24小时的重新按停放时间循环计算。

    (二)9座以上或1.8吨以上中、大型客货车:停放30分钟(含)内免费,超过30分钟按其实际占用小型客货车停车位个数参照上述标准计算收费。

    二、对执行公务的军(警)、消防、救护、抢险车辆和持有残疾证的残疾人驾驶的合法残疾人专用车辆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三、依法登记悬挂绿牌的新能源汽车(除城市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等营运车辆外)按有关政策实行停车服务收费优惠。

    四、你司应当遵守明码标价规定,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在经营场所入口处或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公示牌,公示牌采用蓝底白字,公示收费单位、定价形式、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计费单位、免费停车时段和对象、投诉举报电话等,实行阳光收费,主动接受社会各方监督。

    五、本通知自202611日起执行。

     

     

     

                  

    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1231

     

     

     

     

     

     

     

     

     

     

    抄送:市发改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1231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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