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养子女户口登记
时间:2021-02-20 10:03 浏览量:

    办事指南

    户口登记养子女户口登记

     

    1.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 养子女户口登记

    2.事项类别:行政确认

    3.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2)、《福建省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定》

    4.办理条件: 个人收养有收养证的。

    5.办理流程: 派出所受理办结

    6.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

    (二)收养人《居民户口簿》;

    (三)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199941日前私自收养的,提交收养公证书)。

    7.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0个工作日

    8.办件类型:即办件

    9.收费依据及标谁: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10.年检要求:不需要

    11.审批决定证件:户口簿

    12.注意事项:无。

    13.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595-23592010(窗口)

    投诉电话:0595-23562026(纪检监察室)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