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国宝乡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05 10:26
     德化县国宝乡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德化县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国宝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月1日起至2025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宝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德化县国宝乡人民政府,邮编:362504,联系电话:0595-23638891,传真电话:0595-2363929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全年我乡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数量18条。内容涉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决策和执行公开、基层政务公开、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等方面,深入推进惠民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2025年度对社会救助领域、就业创业领域等12个领域信息公开多次进行了梳理完善。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对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统一答复规范目前尚无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5年,国宝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持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深化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聚焦信息公开全流程管理,进一步完善“选题拟稿—内容审核—发布推送—动态更新”的信息公开机制。

      (四)完善平台建设

      一是落实公开政策,及时主动发布公开信息,发布乡党委政府工作动态,解读生活发展热点话题,关注社会群众民生民情,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政府工作,政务信息更加透明化,工作路线更加群众化。二是依法公开本单位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三是建立健全公开工作机制,对公开内容进行认真审核,梳理并制定完善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能。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重点核查栏目更新及时性、内容完整性、格式规范性,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强化队伍建设,围绕信息公开内容撰写、保密审查等重点内容,组织开展1次全员业务培训,累计培训工作人员40人次,有效提升相关人员的专业素养与业务能力。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在公开平台显著位置公示联系电话、办公地址、咨询邮箱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公开理念滞后部分乡镇干部对政务公开重视不足二是内容质量不高,公开多为人员分工、工作报告等常规信息,缺乏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三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够规范,且更新不及时。

    下一步我乡将从以下方面改进:一是强化思想引领,将政务公开纳入乡镇干部年度培训内容二是规范公开清单,聚焦群众关切的民生保障、惠农补贴、村级事务、项目建设等热点难点三是严控更新时效,明确常规信息定期更新、重点信息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德化县国宝乡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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