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0-1500-2026-00160
- 备注/文号:德政〔2026〕99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9-07
因德化县云亭里片区更新改造项目建设需要,现决定征收下列范围内的土地和房屋,土地和房屋征收部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福建省土地管理条例》《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新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建设用地报批有关工作的通知》《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定的通知》《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化县云亭里片区
更新改造项目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开展土地和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做好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
一、征收范围:东至福兴路、北至城后路、西至驾云亭公园、南至聚星宫路口(具体范围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二、土地征收部门:德化县人民政府。
三、房屋征收部门:德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23522774。
四、土地和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德化县浔中镇人民政府,现场办公地址:富东街4号楼。
五、房屋签约和腾空期限:
1.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签约期限:自2026年9月8日至9月22日24时止。超过以上期限签约的视为逾期。
2.房屋腾空期限:在2026年10月8日24时前腾空房屋交付验收合格的为按期腾空期限,超过以上期限腾空房屋的视为逾期。
六、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特此决定。
附件:德化县云亭里片区更新改造项目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德化县人民政府
2026年9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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