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11-0302-2024-00006
    • 发布机构:德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03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2024[003]号
    时间:2024-01-03 15:49

    现有申请人提供继承相关材料,提出不动产权继承转移登记申请,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01月2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东埔路5号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595-23592038

    原权利人:李金钗(配偶:吴宝珠)

    不动产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单位:m2

    序号

    拟登记

    权利人

    坐落

    土地/房屋面积

    土地/房屋用途

    备注

    1

    吴宝珠

    龙浔镇宝美街111号宝泰花苑B区9幢一单元21层2102室

    19.19/101.13

    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

    原产权人李金钗已过世,其遗留下来的产权份额由其配偶吴宝珠继承。

    2

    吴宝珠

    龙浔镇宝美街113号宝泰花苑A区5幢一单元17层1702室

    16.21/90.54

    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

    原产权人李金钗已过世,其遗留下来的产权份额由其配偶吴宝珠继承。

     德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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