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14-1000-2026-00013
- 备注/文号:德农〔2026〕106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8-25
各乡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94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6〕25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科教〔2026〕9号)文件精神和《2026年德化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按照“选好一个、带动一片、致富一方”的原则,遴选300个示范作用好、辐射带动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高素质农民、“土专家”“田秀才”等作为科技示范主体,将示范主体打造成“永久牌”农技服务队,辐射带动农户增收致富。每个示范主体补助500.00元。各乡镇科技示范主体数详见2026年科技示范主体数安排表。
德化县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科技示范主体数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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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 镇 |
科技示范主体数 |
乡 镇 |
科技示范主体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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浔中镇 |
15 |
国宝乡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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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浔镇 |
15 |
赤水镇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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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班镇 |
15 |
上涌镇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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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滩镇 |
20 |
葛坑镇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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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峰镇 |
20 |
大铭乡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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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埕镇 |
15 |
春美乡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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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口镇 |
15 |
汤头乡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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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德镇 |
20 |
桂阳乡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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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湖镇 |
15 |
杨梅乡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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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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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乡镇、村务必认真摸排,将符合要求的示范主体遴选上报,严禁虚报。特别是身份证号、银行卡号要认真核对,农业农村部门进行抽查和核查。在乡镇公示后于9月17日前将科技示范主体推荐汇总表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宝美街8号309室),附件1、附件2的纸质版与公示照片一并报送。
联系人:林清举 联系电话:15959879728(微信同号)
附件:1.德化县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科技示范主体推荐表
2.德化县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科技示范主体推荐汇总表
德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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