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德化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2-30
    德化县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考评制度
    时间:2020-12-30 15:42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信息公开的责任,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逐步建立健全行政监督与群众监督、内部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政务公开监督体系,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实现工作的透明、廉洁、高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务公开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各股室、局属各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

      第三条 政务公开考评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 政务公开工作的考评纳入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之中。

      第五条 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议的主要内容:

      (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情况;

      (二)办事依据、程序、时限和方式、方法、结果的公开情况;

      (三)服务承诺兑现情况;

      (四)对群众来信来访及投诉的办理情况。

      第六条 政务公开考评工作实行量化标准。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公开内容符合规定,要求具体;公开形式多样,效果明显;监督机制健全,责任追究落实;投诉处理得当,群众评价满意。

      第七条 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结果评定,分为“优”、“良”、“一般”三个等次。凡列入“一般”等次的,由分管领导督促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予以重视并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

      第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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