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德化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2-30
    德化县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制度
    时间:2020-12-30 15:27

      第一条  为确保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县农业农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行政机关应当遵循合法、及时、准确和便民的原则,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第三条 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

      ●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扶贫救灾社会类信息;

      ●工作动态;

      ●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第四条 主动公开的政务事项在德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网站地址为:www.dehua.gov.cn进行公开,同时根据需要可以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服务指南、公开栏或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取信息的形式予以公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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