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6-0200-2024-00015
    • 备注/文号:德政民〔2024〕19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10
    德化县民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乡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4-10 15:20
    桂阳乡、上涌镇水口镇、南埕、春美乡、大铭乡、汤头乡赤水镇民政办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2027年县乡两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计划安排的通知》(泉政办20239号)泉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的通知》(泉民界勘2024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联检范围

    今年我县有8条总139.72公里乡级行政区域界线需要联检,分别为:桂阳-上涌线 (牵头:桂阳乡)、桂阳-水口线(牵头:桂阳乡)、桂阳-南埕线(牵头:桂阳乡)、大铭-春美线 (牵头:大铭乡)、大铭-上涌线(牵头:大铭乡)、大铭-汤头线(牵头:大铭乡)、大铭-赤水线(牵头:大铭乡)、南埕-水口线(牵头:南埕镇)。

    二、工作内容

    联检双方乡镇按照乡级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及其附图,在实地逐点、逐段详细核对界线及标志物等有无变化,对查出的问题,双方共同提出处理意见并进行处理。

    1.着重检查界线两侧的地貌、地物是否有明显变化,界线实地位置是否清晰可辨。如地貌、地物有明显变化,致使界线模糊不清不能辨认时,应详细记载地貌、地物变化情况,并组织力量对界线两侧的地貌、地物进行修测或补调,以保证界线实地走向清晰可辨。

    2.检查中发现单方在边界线走向的实地位置上人为设立指示标志物的,应予以清除。

    3.检查中发现非法越界开发建设或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的,应及时予以处理。

    三、工作安排

    1.职责分工。联检双方乡镇要成立乡级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组,组织开展乡级界线联检工作,负责开展内外业检查并形成联检记录和起草界线联检报告。

    2.联检方法。采取内业联检、外业联检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内业联检:主要由联检双方乡镇在对照协议书附图和边界线走向说明逐段核对边界线走向的变化情况,同时商定外业联检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外业联检:一是重点检查界线两侧地物、地貌,对存在异常情况的线段要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填写界线联检记录表,联检记录表按市勘界办统一要求填写。

    3.联检步骤及时间安排。520日前,召开乡级界线联检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并完成界线联检内业工作;830日前,完成界线联检外业工作,召开乡级界线联检工作第二次联席会议(验收会议);930日前,各乡镇将联检有关材料报送至县民政局。

    四、联检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界线联检工作是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赋予的一项重要职责,是巩固勘界成果的重要举措。要重视界线联检工作,把联检工作作为边界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摆上位置纳入日常工作,确保联检工作正常开展。

    2.全力抓好落实。联检双方乡镇民政办要认真执行县政府及省、市民政部门联检工作部署,全力组织力量抓好联检工作的落实。要精心组织安排,明确联检任务,完备各项手续;要认真抓好界线的管理工作,落实管理责任制,提高联检工作质量。

    3.加强协调配合。联检双方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联检牵头乡镇要主动承担各项联检工作的安排,联检报告的拟定以及联检资料的整理、归档和上报等牵头工作;配合乡镇要积极协助和配合牵头方工作,共同完成联检实施方案中所规定的各阶段联检工作任务。

    4.创建平安边界。有关乡镇要结合界线联检工作,积极宣传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加强对界线及其界桩的管理维护,大力推进平安边界建设,签订平安边界创建协议并抓好落实,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基层平安边界创建活动,认真完成平安边界创建考评任务。通过不断深化平安边界建设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减少边界纠纷,实现界线附近地区长期和谐稳定。

     

     

     

     

    德化县民政局

    202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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