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506-1300-2026-10002
    • 备注/文号:德城管执法规〔2026〕2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8-14
    德化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修改《德化县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化标准》的通知
    时间:2026-08-14 15:45

    局各股室、执法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于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开展生态环境法典配套部门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经梳理需要对《德化县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化标准》部分与生态环境法典不一致的条款进行修改,现将修改后的《德化县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化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规定自2026年8月15日起实施,原《德化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德化县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化标准>的通知》(德城管〔2024〕61号)同时废止。

     

    附件:1.《德化县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化标准修改事项》

               2.《德化县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化标准(2026修改版)》

     

     

     

    德化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8月14日

     

     

     

                        

     

     

    抄送: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县司法局,存档。

    德化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814日印发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