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一)
时间:2026-02-25 10:45 浏览量:

      福建九洲通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1号水产大厦1820单元,法定代表人:郑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553239871C。

      本委受理申请人薛有云与你公司之间劳动报酬争议案件(德劳人仲案字〔2025〕393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德劳人仲案字〔2025〕393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如下:被申请人福建九洲通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应在本仲裁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薛有云工资人民币83287.72元。福建九洲通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德化县龙浔镇浔南西路222号1楼综合窗口2领取(联系电话:0595-27220030),逾期则视为送达。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裁决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特此公告

      德化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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