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 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闽人社文〔2024〕56号)精神,请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详见附件)于2024年10月18日前确认享受稳岗返还资金,以便及时发放资金。已确认的单位请忽略。
确认方式:1.已开通12333网报功能的单位,由失业保险经办人登录福建12333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点击“业务办理”—“推荐功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信息确认”。

选择“拒绝享受”,如改变意愿,可在政策执行期限内联系重新确认。
2.未开通12333网上申报功能的企业,可填写福建省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开通(变更)失业保险网上申报申请表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保专区办理开通。
特别提醒:
1.稳岗返还资金必须依法依规使用。单位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支出,也可用于原材料采购、设备购置、技术研发、营销推广、物流运输、场地租赁等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2.如果您单位在公示名单中,线上确认却遇到“请与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确认你单位是否符合稳岗返还享受条件”的提示,则表示目前您单位的数据还在审核中,请您耐心等待,待工作人员审核后即可通过线上平台进行确认。
3.银行户名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请提交情况说明。如有更名,请联系所属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变更单位名称。
4.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5.联系地址:龙浔镇瓷都大道192号3楼,德化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595)23528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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