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德化县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化标准》的通知
德城管〔2024〕6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局各股室、执法大队: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现将修订后的《德化县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化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规定自2024年9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原《德化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德化县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化标准>的通知》(德城管〔2023〕21号)同时废止。

  附件:《德化县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化标准》

  德化县城市管理局

  2024年7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存档。

德化县城市管理局                    2024年7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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