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911-1200-2021-00028
    • 备注/文号:美政【2021】59号
    • 发布机构:美湖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0-09
    关于开展“严执法、强攻坚、促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
    时间:2021-12-17 16:24

      

      美湖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严执法、强攻坚、促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村委会,各相关站所办:

      为扎实推进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省、市、县实施方案落实,确保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市县党代会等重要时段安全稳定,根据《德化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严执法、强攻坚、促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德安委〔2021〕1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21年12月底,在全镇开展“严执法、强攻坚、促提升”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标本兼治,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举一反三抓好国务院安委会对我省2020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及省纪委监委开展对我市党政领导干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专项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以宣贯新《安全生产法》为契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努力解决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宽、松、软的问题,有效管控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统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强化重点难点问题和重点任务清单攻坚,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提高执法监管效能,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稳中向好。

      三、工作任务

      (一)严格执法

      1.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学习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8月31日召开的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和《全县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作方案》,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建立范围广、形式新、有特色的宣传工作机制,把宣传和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广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精神和实质内涵,普及安全生产防范知识,进一步提高全民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用法意识和安全风险防控意识,推动全社会更加关注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地抓好生产经营单位的教育培训工作,集中开展“八个一”活动(一次全覆盖学习教育、一次全覆盖宣传活动、一轮全员专题培训、一次配套制度修订、一次全过程督导检查、致生产经营单位一封信、制定一份宣贯承诺书、张贴一幅新安全生产法海报等),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2.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开展打非治违。认真贯彻实施新《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3月1日施行)中关于安全生产入刑条款和具体内容,对擅自关闭、破坏安全设备、设施的;拒不执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措施的;非法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具有现实危险的,涉嫌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充分利用《刑法修正案(十一)》严厉惩处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要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在认真梳理突出隐患问题和典型常见、反复发生的非法违法行为的基础上,重点打击无证或证照不全、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瞒报事故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等非法行为;重点查处安全管理混乱、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对重大事故隐患置若罔闻、隐患治理不到位、中介机构弄虚作假、拒绝或阻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等违法行为。加强对立案查处、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停产停业整顿、采取停止供电措施及取缔关闭生产经营单位的复查,防止非法违法行为禁而不止、死灰复燃。通过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打击一批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切实做到整改一批、处罚一批、关停一批、移送一批、警示一批。

      3.强化隐患排查整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按照《2021年美湖镇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方案》(美政〔2021〕17号)要求,结合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继续推进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认真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清零、安全生产计划执法、联合集中执法和“监管执法评价排名”等重点工作。按照“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体要求,着力查隐患、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举一反三抓好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落实,严格落实“一抓到底、见底清零”工作机制,一般隐患立行立改、及时整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难硬重大隐患由领导挂钩、跟踪整改,有效化解管控安全风险,切实做到闭环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和监管执法,确保执法行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4.落实五级会商,推进重点难点问题、重点任务清单闭环管理,各村,各相关站所办要严格落实《德化县安全生产闭环管理规定》,全面落实《德化县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分级会商闭环管理机制》《德化县安全生产提示告知警示通报和约谈实施意见》《德化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实施意见》《德化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问题整改督办和问责移送暂行规定》四项工作机制。针对专项行动碰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点任务清单问题要采取五级会商机制,及时协调会商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推进整改进度形成闭环管理,确保各项整治工作落地生效。

      5.严肃问责,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处理。美湖镇人民政府将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规定的事故等级和管辖权限,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严格落实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对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可实行挂牌督办或提级调查处理。所有事故都要在规定时限内结案,形成事故调查报告,设立技术和管理问题专篇,并向社会全文公开,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凡发生亡人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先责令停产整顿。事故结案满一年的,组织开展评估,评估结果报县安办备案。同时,各村要严格落实事故统计报告、调查处理、信息公开等各项规定,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要坚持问责与整改并重,充分发挥事故查处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

      6.健全机制,强化协同联合执法。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站所办要根据新《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法定职权,突出执法重点,严格开展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严厉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涉及其它行业(领域),负有法定执法权限的站所办要主动作为,牵头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各相关站所办要密切配合,形成联合执法合力,依职权严格开展执法,执法情况按要求及时进行通报。严格落实“双随机”检查执法要求,确保检查执法透明度和威慑力;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举报查处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核查处罚,做到精准执法。同时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站所办要依据新《安全生产法》规定,突出执法重点,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严格实施监督检查、现场处置、强制措施、行政处罚等各项执法措施,切实解决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宽、松、软”等问题。

      (二)强化攻坚

      1.推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道路交通安全,要深刻汲取近期发生的七台河“9·4”、安庆“9·5”两起重大道路运输事故教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扎实开展路面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专项行动、非法营运车辆整治专项行动。持续开展“两客一危一货一面”、三轮摩托车等重点车辆隐患“清零”行动,推进逾期未报废和逾期未检验重点车辆隐患消除行动,清理整顿“大吨小标”、非法改装等隐患车辆。进一步提高重点车辆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学习率,消除事故隐患。建立重点车辆驾驶员隐患清单台账,对交通违法多、事故多发的驾驶员,督促企业加强教育,逐一对账销号隐患问题,及时清零未处理交通违法。深入推进机动车登记查验,严格落实机动车查验规范标准,严禁为“大吨小标”、非法改装等隐患车辆办理登记。强化三轮摩托车“带牌销售”监管,规范车管所业务办理。房屋和工程施工安全,要强化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开展在建农村房屋整治,重点解决非法违法建设、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等行为;加强工程施工领域“打非治违”力度,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按照《美湖镇在建农房“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加强日常巡查,发现违法建设的,立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建立巡查、移交、处置工作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消防安全,要扎实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整治解决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损坏、违规住人和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要因地制宜推动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整治,持续加强自建房加工场所、“三合一”、群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压实治理责任,严防亡人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安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县实施方案和措施,常态化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三违”行为和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整治,重要时段动火作业提级管控。持续开展“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安全培训网络建设”、“双重预防机制”等试点建设工作。矿山安全,要全面开展标准化提升行动,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加强矿山安全“六严禁、三严格”九项措施,以严防采空区坍塌、冒顶片帮、火灾、透水、中毒窒息、高陡边坡垮塌、尾矿库溃坝等事故为重点,重点解决动火作业、爆破管理和“敲帮问顶”制度不落实,基建矿山和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缺失、采掘施工队伍资质挂靠、尾矿库排洪系统质量存在缺陷等突出问题。工贸电力安全,一要重点突出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强化工贸电力行业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21年底前,要完善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有限空间和规模以上企业分级监管台账,其中规模以上工贸电力行业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项检查要点,并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自评工作。二要加强有序用电期间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服务工作,各相关站所办要立即通知辖区内参与有序用电企业立即建立健全意外断电、限电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提前开展应急演练,防止发生因意外断电、限电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督促企业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对安全生产设备设施的巡查,保证供电正常,不得因停、限电原因,导致企业安全生产设备设施停用或损坏。非景区景点安全,要按照《美湖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美湖镇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美政〔2021〕54号)要求,坚持全面自查、边查边改、加强督导、健全机制,规范落实专项整治工作信息报送和统计,强化景区、非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相关安全措施,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城镇燃气安全,要深刻吸取湖北十堰“6·13”重大燃气爆炸事故和闽侯县福州大进能源有限公司“5·9”、大连“9·10”燃气爆炸等事故教训,巩固燃气专项整治成果,持续开展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重点排查人员密集等场所的用气安全情况。加强安全用气宣传,防止因用户操作不当引发燃气事故。其他行业领域要梳理出下半年重点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攻坚整治。

      2.推进重点任务清单落实。各相关站所办要对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清单》要求,结合年初细化的2021年工作方案一并抓好贯彻落实,各相关站所办要梳理出本行业(领域)需要解决的机制、体制和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完善重点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单位、时间安排、任务内容等,形成一批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制度、机制、工程等成果。

      3.继续抓好“树典型、开小灶”工作。要认真抓好“树典型、开小灶”整治工作,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第二阶段的要求,深入培植打造本辖区典型示范企业,对已确定为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典型示范单位企业(鑫阳矿业),要确保高标准完成典型创建工作,形成示范引领。

      4.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作。要严格按照《美湖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美湖镇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美政〔2021〕58号)要求,多措并举宣传发动,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理念深入人心。10月底前各各相关站所办要完成第一轮专题业务培训,促使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有关人员真正掌握创建、运行、提升方法。各相关站所办要督促企业精雕细琢开展标准化建设提升,并总结做法、提炼经验,年底前要形成一套可借鉴、可复制的典型经验。

      5.持续完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要按照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要求,持续改进完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理念、方法和手段,分类指导、精准推进,让各种监督综合发力,督促工作责任落实,扎实抓好抓实双重预防机制的建设和运行,全面提高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防控能力和水平,促进辖区内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促进提升

      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专项行动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稳定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设美丽富庶和谐幸福新美湖的内在要求。各村,各相关站所办要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认真落实省委“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不讲条件,不打折扣,全力攻坚,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敢于动真碰硬,坚决遏制事故特别是亡人事故发生。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各相关站所办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把专项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整体工作统筹协调推进,逐一细化工作任务清单,倒排时间推进表,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做到责任明确、重点突出,层层动员、广泛发动,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切实抓出实效。

      (三)强化工作落实。各村,各相关站所办特别是道安、村镇、消防等站所办要深刻吸取其他地市的事故教训,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美委〔2020〕41号),组织过细摸排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逐条逐项建立风险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和制度措施清单等“四个清单”,明确具体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限,做到情况明、底子清,做到即知即改,确保安全风险管控到位、安全隐患整改闭环管理。

      (四)强化氛围营造。各相关站所办要大力宣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隐患排查整治的目的意义、工作举措等,发动广大群众和从业人员自查自纠和举报身边的安全隐患问题,提高知晓率和参与度;要结合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活动,大力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增强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营造“全民关注,人人参与”的浓厚安全舆论氛围。

      美湖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9日

      抄 送:德化县应急管理局。

      美湖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10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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