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906-3000-2015-0001
    • 备注/文号:雷政〔2015〕72号
    • 发布机构:雷峰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5-03-09
    雷峰镇人民政府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雷峰镇人民政府 时间:2015-03-09 16:31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我镇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在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狠抓落实,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现将2014年德化县雷峰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4年,雷峰镇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属于工作动态17条,机构设置4条,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主动公开的信息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除了通过本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外,2014年我政府通过德化县政府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站发布政府权力事项60项,雷峰镇政府权力运行流程图60幅,岗位(个人)廉政风险点自查与领导评查表60个。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无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信息数量为0。
    (三)无“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4年度及历年累计数量)
    我政府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暂未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印、邮寄等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至2014年底我政府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正式公文除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可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与不公开信息的界定,需进一步规范;二是公文以外的信息公开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要从制作、保存本单位信息的源头抓起,及时对本单位存储的政府信息进行分类管理,做到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不主动公开的信息也应按可作为依申请公开及不公开的信息,做好分类管理;每季度结合向省、市报告政府信息公开数据工作,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严格按照保密审查的有关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要进一步做好各类政府信息的台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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