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906-3000-2026-00011
- 发布机构:雷峰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9-02
意见建议的公告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规〔2022〕3号)《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德政办明传〔2026〕6号)要求,我单位草拟了《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社会各界和群众可通过以下途径、方式和时间提出反馈意见与建议:
1、电话反馈:小陈,联系电话:0595-23608018;
2、邮寄反馈:德化县雷峰镇雷峰街1号雷峰镇人民政府党政办;
3、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1日。
雷峰镇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日
雷政规〔2026〕 号
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德委法办〔2023〕5号)《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德政办明传〔2026〕6号)有关要求,雷峰镇人民政府对有关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不适用文件2份(详见附件),废止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附件: 废止文件目录
2026年 月 日
附件:
废止文件目录
|
序号 |
发文号 |
文件名称 |
|
1 |
雷政〔2024〕10号 |
雷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雷峰镇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规定》的通知 |
|
2 |
雷政〔2024〕38号 |
雷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雷峰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5260200017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