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906-3000-2022-00016
- 备注/文号:雷政〔2022〕49号
- 发布机构:雷峰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4-29
雷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雷峰镇2022年度
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雷峰镇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防治方案及应急预案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抓好地质灾害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
雷峰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 25日
抄送:县自然资源局、镇党政领导、地灾防治领导小组成员、驻村工作队
雷峰镇党政办公室 2022年3月25日印发
雷峰镇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镇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德化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编制本方案。
一、我镇地质灾害分布
(一)2022年气候趋势展望
雷峰镇2022年度气候趋势预测:冬季平均气温与较常年略偏高,降水偏少,极端最低气温略低,可能出现阶段性强降温过程;早春季气温偏高,降水偏少,可能出现冬春连旱;雨季气温偏高,降水偏少,降水呈前少后多的态势,并可能出现旱涝急转;夏季气温略偏高,≥35℃高温日数正常,极端最高气温正常,降水分布不均,降水量略少;秋季温低雨多,秋寒略早于常年。具体预报如下:
一、气温
1.冬季(1~2月):预计平均气温10~12℃。其中,1月偏低0.1~1.0℃,2月偏高0.1~1.0℃,气温变化幅度较大,可能出现阶段性强降温过程。预计极端最低气温-4~0℃。
2.早春季(3~4月):预计平均气温16.5~17.5℃,偏高0.5~1.0℃。3月下旬可能出现阶段性低温过程,不利于春播,但出现大范围“倒春寒”天气的可能性小。
3.雨季(5~6月):预计平均气温偏高0.1~1.0℃,出现“五月寒”的可能性较小。
4.夏季(7~9月):预计平均气温偏高0.1~0.5℃;≥35℃高温日数正常;极端最高气温正常。
5.秋季(10~11月):预计平均气温偏低0.1~0.5℃。
二、降水
1.冬季(1~2月):预计总降水量110~150毫米,偏少2~4成。月份分布大致是:1月偏少2~4成;2月偏少2~4成。
2.早春季(3~4月):预计总降水量180~240毫米,偏少2~4成。
3.雨季(5~6月):预计总降水量偏少1~2成。
4.夏季(7~9月):预计总降水量偏少1~2成。
5.秋季(10~11月):预计总降水量偏多1~3成。
三、台风
预计2022年影响我县的台风个数为4~5个,较常年(2.4个)偏多,6月可能有早台风影响我镇,夏季有1~2个台风严重影响我镇。
四、主要气候灾害预测
1.冬季冷空气活动频繁,气温变化幅度大,可能对人民生活尤其是对疫情防控工作有不利影响。中北部及高海拔山区需防范阶段性低温霜冻天气的不利影响。春播期气温变化幅度较大,3月下旬将出现阶段性不利于春播的低温过程。
2.今冬明春降水明显偏少,发生冬春连旱的可能性较大,需加强水资源调度管理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提早做好抗旱准备工作。雨季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容易出现旱涝急转。
3.可能有早台风影响,夏季有1~2个台风严重影响我县。
(二)地质灾害点分布
根据《福建省德化县地质灾害复核调查报告》和《福建省德化县潜在地质安全隐患点调查报告》,我镇现有可能造成危害处于不稳定的地质灾害点31处,其中滑坡27处,崩塌4处(见附件2),此外,尚有广泛分布于农村的潜在地质安全隐患点273处(见附件4)。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严峻,各地灾点和潜在地灾点都处于不稳定状态,受暴雨、台风影响可能引发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崩塌、滑坡。各村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所列出的本辖区内的地质安全隐患点和潜在地质安全隐患点,加强监测,做好防治。
二、重点防范期
2022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4月1日至10月30日。各村各部门各责任人员要提前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确保安全渡汛,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三、全面落实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责任制
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为各挂片领导、驻村工作队、村主干以及各村协管员。地质灾害的监测人,原则上是谁受威胁、谁负责监测,户主即监测人。同时,各村须将各地灾点、高陡边坡隐患点日常巡查责任分解到个人并于3月18日前报镇自然资源所备案。各单位、各部门及各责任人、监测人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面落实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责任制(2022年雷峰镇地质灾害点、防治责任情况见附件2、3、4)。
四、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进行,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镇政府建立以镇人民政府镇长负责制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地质灾害防治体制,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组织、指挥我镇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见附件1)。
(二)工作职责
地质灾害防治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以人为本”、本着对人民极端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镇人民政府负总责、各村各部门及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具体负责的地质灾害防治体制。
镇政府:负责领导和组织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力量,采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应当及时划定为地质灾害危险区,并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及时采取工程治理或者搬迁避让措施。
行政村:为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具体责任单位,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应当根据镇人民政府制定实施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加强地质灾害发生的前兆特征的巡回检查,制定本村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对可能发生险情的,应当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组织避灾疏散,同时向镇人民政府报告。
自然资源所:协助镇政府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其主要职责:其一,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宣传,通过公共媒体、宣传图片、墙报、防灾知识手册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大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工作;并协助组织镇、村有关人员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培训,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公务人员和群众对地质灾害危害性和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干部群众防灾减灾的意识,形成领导关注,公众关心、支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从而提高防灾、抗灾能力,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其二,协助镇政府建立镇、村、组群测群防网络,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与防汛、气象等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开展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在汛期特别是台风暴雨、异常降雨时段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其三,每年汛前要组织力量,会同有关部门对辖区内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现场调查,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对所辖行政区本年度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点作出防治工作安排。其四,及时将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进行滚动更新并发放到防灾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受灾威胁的群众手中,把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至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村镇站:严格区域内建房的管理,指导住宅、公共设施、学校等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建设,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削坡建房和从事不合理的工程活动,编制村庄、集镇和工程建设规划应当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作为其组成部分。
财政所:负责确保搬迁、应急救灾资金的落实,并将防治经费列入本级政府的年度财政预算。
水利站:制定防汛预案,及时通报暴雨、洪水等有关防汛信息,做好水库等水利水电设施灾害的防治。
交通:做好年度公路地质灾害防灾方案的编制和危险路段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民政办:及时掌握灾民安置动态,组织调运救灾物资,协助灾区及时做好避险场所和救济物质供应点的设置,妥善安置和救济灾民,安排好灾民生活,并及时报告灾民救助和安置情况。
卫生院:组织协调卫生部门开展医疗救治,做好灾区的疾病预防和卫生监督工作,预防和有效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和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组织医疗和卫生防疫队伍,调集必要的卫生医疗器械、药品,及时赴灾区投入医疗和防疫工作。
派出所:协助做好受灾害威胁的居民及其他人员疏散,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对被埋压人员进行抢救,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水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消除隐患;做好灾区社会治安工作,防止因突发性地质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发生。
小学:要做好学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员安全,协助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
广电站: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及时播报政府防灾工作部署、灾害性气象和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等。
其他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灾情监测及预报
1.监测:通过对地灾点变形、变化监测取得资料进行分析,及时发现灾害点发展趋势,指导下一步防灾工作的进行。由于地质灾害的发生与汛期降雨有密切的关系,所以监测工作除了监测斜坡或灾害体本身的形变外,还应注意已发生的过程降雨及气象部门对台风暴雨、强降雨的预报。通过对边坡变形、动植物或其他异常以及结合降雨情况的综合分析,确定斜坡(边坡)或灾害体进入何种状态,根据不同状态发布灾害预报,以采取相应的防灾减灾措施。
各行政村、各监测人负责本村的地质灾害点、潜在地质安全隐患点的监测工作,及时掌握其变形特征及发展趋势。
监测的方式有二种:一是设桩监测,二是目视检查。对活动前期的处于蠕滑~拉裂阶段的崩塌、滑坡地质灾害点的裂缝进行设桩监测,其余的点采用目视检查的方法。监测内容包括:斜坡裂缝变形位移、灾害体整体变形、建筑物变形、水井水位、泉流量及颜色变化、汛期降雨量情况等。每次观测都要详细记录数据及相关情况,及时汇报给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为地质灾害预报提供依据。
2.预报:以《防治方案》为基础,结合地质灾害点调查的结果,会同气象主管机构及时作出灾情预报,由镇人民政府统一部署传达。鼓励单位和个人提供地质灾害前兆信息。对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损失有功人员或单位,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地质灾害预报分中长期预报、短期预报和临灾预报三个级别,其预报的主要依据是降雨量预报结合地质灾害点监测资料。
(1)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
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由弱到强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四个等级,三级以上向社会发布,四级不予发布。
三级:气象因素致地质灾害发生风险较高(黄色预警);
二级:气象因素致地质灾害发生风险高(橙色预警);
一级:气象因素致地质灾害发生风险很高(红色预警)。
(2)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应急响应
① 三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应急响应。
24小时值班;按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部署防灾工作,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协管员要加强对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防范。一旦发现险情要立即报告,并及时采取防灾避险措施。
②二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应急响应。
24小时值班室值班,做好抢险救灾准备;镇、村防灾负责人要加强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进行巡查,隐患点和危险区域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协管员要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防范;及时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村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群众转移预案》,根据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及时组织危险性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内的群众转移避让。
③ 一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应急响应。
24小时值班室值班,领导带班,并组织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及时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村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群众转移预案》,立即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内的群众转移避让,并组织对其他区域进行巡查和防范,排查应急小分队或驻村干部指导防灾抗灾救灾工作。
台风暴雨和强降雨期间,要积极做好转移避让群众的安置工作,采取有力有效的措施防止已转移群众擅自回迁;台风和强降雨过后,在确认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岩土处于稳定、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稳妥地组织已转移群众适时回迁,并及时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补充调查,更新地质灾害管理信息库。
(二)加强汛期地质灾害巡查
1.汛前检查的主要任务是:
(1)检查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落实情况
防灾责任组织机构是否建立健全,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是否发放到位,危险点监测责任人是否明确,观测点布置、观测方法、记录、整理是否合理、完善,信息网络是否畅通,危险区群众的应急转移方案及措施是否得力等。
(2)检查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
认真做好险情排查,包括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房前屋后高陡边坡、山边河边、矿山、低洼地带及建筑废土消纳场等。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应划定危险区域并设立警示牌。在强降雨和台风降雨时,可能引发新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应加强监测,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应加强巡查,发现有灾害前兆特征,应及时组织避让等必要的防范措施。
地质灾害危险区域是指在强降雨期间或者之后,突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且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居民居住区或学校等区域或地段。其划定标准如下:
①居民居住区或学校等房前屋后人工开挖的高陡边坡的坡脚或坡肩边缘;
②居民居住区或学校等房前屋后高陡自然土质斜坡或坡脚;
③上游汇水面积较大的沟谷及沟口低洼地带;
④侵蚀河岸岸坡边缘;
⑤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⑥其他在汛期易发生地质灾害,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地带。
符合上述标准之一的均应划定为地质灾害危险区域。
2.汛期巡查的主要任务是:应根据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所确定的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监测和灾害发生前兆特征(地声、泉水变浑、泉水干涸、裂缝扩张、醉汉林出现等)的巡回检查。对可能出现险情的,应当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如疏散人员、转移财产,或采取临时支护处理措施等)。
3.汛后检查的主要任务是:要认真检查本辖区内的各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根据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稳定情况以及险情是否已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决定是否继续监测,或者搬迁治理,并通知有关监测单位和监测人。
(三)抢险救灾
灾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按既定预案指挥抢险救灾工作,迅速查明灾害类型、范围、规模、发展趋势,圈定危险地段,加强监测,做好抢险救灾的技术指导工作。抢险救灾队伍要迅速进入现场,切实做到防范有效、转移迅速、救治及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灾害报告制度
1.地质灾害报告的时间要求
(1)发生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应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局,在处置过程中,应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到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2)发生中、小型地质灾害,应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局,在处置过程中,应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到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2.地质灾害报告的内容要求
(1)速报报告:应当根据掌握的灾情信息,尽可能详细说明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时间、伤亡和失踪的人数、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地质灾害成因和发展趋势等,同时提出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2)应急调查报告: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结束后,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提交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①抢险救灾工作;
②基本灾情;
③地质灾害类型和规模;
④地质灾害成灾原因,包括地质条件和引发因素(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
⑤地质灾害发展趋势;
⑥已经采取的防范对策、措施;
⑦今后的防治工作建议。
(五)《防治方案》实施
1.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
建立镇人民政府负总责、部门具体负责的地质灾害防治体制。建立和完善群专结合的监测体系和以镇、村、组、责任人(监测人)的群测群防网络。
2.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
(1)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制度
(2)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制度
(3)地质灾害监测制度
(4)地质灾害灾情预报制度
(5)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制度
(6)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
3.加强监督,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执法力度
要加强地质环境的管理,严格建设项目和建设用地的报批审核,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杜绝人为活动加剧引发地质灾害的行为。违反规定,发生地质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追究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其他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防治措施
结合我镇地质灾害规模、危险性、危害程度、稳定性、经济实力及可操作性,可采取搬迁避让、限制性措施及工程治理措施。
1.搬迁避让:避让是一种有效、经济的预防性措施,在汛期对还未搬迁或者未进行工程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威胁范围内和危险区域内的群众转移至预定地点。搬迁是一种一劳永逸的预防性措施,能从根本上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点对群众的威胁并且能够改善群众的居住和生活条件,适用于规模相对较大,危害较大,性质复杂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难以彻底消除隐患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虽可进行工程治理,但治理费用大于搬迁费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2.限制性措施:限制性措施是指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根据地质灾害的发育规律,人类工程活动的方式、方法、范围受到某些方面的限制。针对本区地质灾害发生、发展、危害程度等情况制定的具有长期性地质灾害预防措施。它包括对城镇建设、学校、工厂、水利水电建设、道路选线、矿产资源开发等人类工程活动相配套的地质灾害防范规划措施,其目的是按地质灾害发育规律及人为诱发因素,限制或减少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破坏,达到防灾减灾的目的,主要有:
①根据“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害性评估规定,对全区范围内拟新建设用地必须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②对于矿产开发,应根据《矿产资源法》,切实制定开发利用方案,正确处理矿产资源开发与地质灾害防治的矛盾。
3.工程治理措施
(1)工程治理原则:我镇地质灾害具有点多面广的特点,需要治理的地质灾害点较多,由于经济底子薄,全部治理有困难,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只能分期分批进行,安排工程治理只能按轻重缓急逐步落实,并遵循以下原则:
①从地质灾害产生的内在条件、诱发因素入手,结合危险性、危害程度,因势利导因害设防的原则。
②遵循早治的原则。地质灾害发生及发展具有阶段性,初期治理一般较为容易,如果任其发展,到了破坏阶段,治理所需费用及治理难度会进一步增加,甚至达到无法治理的地步。
③力求根治,以防后患。性质复杂,规模大的灾害点一般需多项治理措施同进并用,但为数较多的小灾害点,治理技术要求相对简单,应力求根治,以防复活和扩大规模。
④安全、经济避免浪费。任何工程措施都要考虑经济的合理性及技术的可行性,努力做到既安全又经济。
(2)工程治理建议措施:对较大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措施,应进行前期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地质勘察,取得了治理灾害点的有关第一手依据资料后进行综合分析确定。根据地质灾害点规模小且大多为崩塌、滑坡的特点,因此主要在以下几方面实施治理工作(见表1):
表1 滑坡主要工程治理措施及适用条件表
防治措施 |
适用条件 |
挖除 |
适用于厚度小,规模小的滑坡,若挖除会引起新滑坡或新的危害则不适用。 |
削坡减载 |
适用于滑床上陡下缓,后壁及两侧较稳定的滑坡。危险性大又不便加固的危岩块体,且较近处有适宜的喳场地。若削坡会引起新的滑坡或产生新的危害则不适用。 |
压脚 |
适用于前缘有阻滑地段或下方斜坡稳定的滑坡。压脚带与削方配合,以改变滑坡受力条件。 |
挡墙(重力式、锚杆式) |
适用于规模不大或剩余力不大的滑坡支挡和滚石拦挡。 |
抗滑桩(钢管桩、钻孔灌注桩、挖孔桩) |
适用不同规模和类型的滑坡,尤其适用于滑体破碎而滑床较完整的滑坡。规模小,推力小的滑坡用钢管桩或钻孔灌注桩,规模大,推力大的滑坡应用大口径人工挖孔桩。 |
抗滑键 |
适用于滑体表面清楚,单一,滑面上抗剪能力特差,而其上、下岩体较完整的滑坡。若滑面清楚,或并非一个滑面,或滑面上、下岩体破碎,则不适用。 |
锚杆、锚索 |
适用于危岩体和顺层岩质滑坡的加固,与其他支挡工程相结合也可用于其他滑坡的整治。 |
喷射混凝土 |
适用于滑体表面的保护,地下排水工程、抗滑键工程开挖面的永久性和临时性保护。喷浆与锚杆、钢筋网、钢拱架组成复合式结构,尤其适于地下工程四壁破碎围岩的支护。 |
地表排水 |
几乎适用于各类滑坡的防治,尤其适用于透水性强的土质滑坡的防治。 |
地下排水(盲沟、排水孔、竖井) |
适用地下水水量丰富的滑坡防治,与地表排水工程结合使用。 |
①地质灾害点大多为房前屋后或公路壁崩塌、滑坡,大部分仍处于不稳定状态,采用削坡减载简便易行。
②地质灾害的发生多受降雨诱发。因此地表排水应摆在工程防治措施的首要地位,该方法简单,造价低,适用性广,尤其是适用于小型土质滑坡的治理。积极组织当地群众在滑坡后缘山坡及灾害体表面开设顺坡向“人”字型防渗排水沟,以减少降雨入渗量和岩土体中的含水量,从而达到减轻岩土体内的水压力,增强灾害体或边坡的稳定性。
③发动受灾害威胁居民对其房屋前后的人工边坡采用工程护坡、支挡等工程防御措施,增大岩土体的抗滑能力,预防灾害的发生或进一步扩展规模,将危害程度降到最低水平。
④公路沿线工程切坡量大,高边坡陡、失稳边坡多,目前虽部份路段已采取了削坡、坡面防护、支挡等措施,但仍有必要对尚未设防的危险路段采取措施进行工程防治。
附件:1.雷峰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2.雷峰镇2022年地质灾害点一览表
3.雷峰镇地质灾害点群测群防网络图
4.雷峰镇高陡边坡一览表
5.雷峰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附件1:
雷峰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一、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郭宏儒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陈有志 镇党委副书记
曾庆燊 镇党委委员 人武部长
周云生 雷峰派出所所长
成 员:陈毓昕 镇党政办负责人
郭 卫 镇安办负责人
曾华堡 镇自然资源所、村镇站负责人
徐锦锋 镇水利站负责人
许宝贵 镇民政办负责人
林敏华 镇财政所干部
曾福汝 镇农业农村办干部
李宝煌 镇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
林国杉 雷峰中心小学校长
周建通 雷峰镇供电所负责人
赖丽红 雷峰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镇自然资源所,办公室主任:曾华堡(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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