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906-3000-2021-00011
- 备注/文号:雷政〔2021〕25号
- 发布机构:雷峰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3-20
各村委会:
为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2021年我县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对村级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根据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关于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德农[2021]36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镇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现结合我镇具体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审计目的
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法律赋予的职责,是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强化财务监督的重要形式,是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监督的重要手段,有利于健全和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有利于选出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真心服务群众、带领群众发展致富的村干部,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利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审计对象、范围
审计对象: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及行使村民委会财务审批权的村“两委”成员。
审计范围:本县辖区内的建制村2018年换届以来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追溯和延伸。
三、审计内容和重点
审计内容主要是村集体财务运行情况,包括村干部财经法纪执行情况,集体资产、债务及权益的完整性、真实性,任期岗位目标完成情况及经济责任评价。重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主要审计:任期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经济指标是否增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完成;村级集体资产是否增值和债务是否下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民主理财等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等。
(二)财经法纪执行情况
主要审计: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等问题;是否存在通过虚增债权的手段来虚增收入以及将收入或非法收入挂在往来账上虚增债务等问题;有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交易变卖土地等问题。
(三)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1.集体资产处置。主要审计:村集体企业改制、“撤村建居”和并村过程中集体资产的处置情况,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等。
2.债权、债务管理。主要审计:村里举债是否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是否存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款;是否擅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导致新增债务;有无借债进行达标升级活动等情况。
3.集体资产和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主要审计:土地、山林以及“四荒”等资源型资产和商场、厂房、店面等经营性固定资产,发包是否采取招标、拍卖、租赁、参股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是否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村级基建工程建设是否公开招标,有无“人情”承包和“以权”承包等。
4.专项资金管理。主要审计: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粮食直补资金的发放情况等。
5.财务公开。主要审计: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收取和使用情况是否超标准、超范围等。
6.其它。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村民要求审计的其他热点事项。
有无“人情”承包和“权力”承包等。
四、审计的方式和程序
本次审计由镇党委、政府统一组织,采取委托中介机构集中在镇政府实施审计。审计工作要求在2021年5月15日前全面完成。整个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3月31日前):镇政府成立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对相关部门进行分工协作,明确工作重点,确定工作步骤,并进行宣传动员和部署。
2、实施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抽调财政、经管等4名相关人员成立审计小组协助中介机构开展审计工作,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对各村实施审计。审计实行组长负责制,审计组人员根据组内分工履行工作职责,互相配合,认真配合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调查取证。一是审查会计资料、会议记录、有关合同等资料,从这些资料中发现一般性问题和弊端,查找问题线索;二是对重点经济项目进行审查,如对有关扶贫资金、土地补偿费、公益事业建设等专项资金进行重点审查;三是进行调查,通过召开有关群众座谈会,访问有关知情人员,对村干部任职期间的整个情况进行了解,并对群众反映的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审计结束,每个被审计单位都要形成审计报告,经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作出审计结论送达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要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开。
3、总结及材料形成、上报阶段(5月15日前):审计小组要将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材料要有数据和典型例子,问题分析要透彻、全面,对策研究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连同《福建省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统计表》于5月15日前上报县委组织部、财政局、民政局、县农业局经管站。
五、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这次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要求在村委会换届选举铺开前完成,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要将审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配合审计组和中介机构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2、依法依规审计。要严格按照《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等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严格履行审计程序,规范审计文书,既要找准问题,也要肯定成绩,分清前任与现任、个人与集体、失误与舞弊等责任界限,客观公正出具审计报告。
3、客观公正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经审计小组全体讨论后,应与被审计对象见面,征询被审计对象的意见。被审单位应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被审计单位提出不同意见的,要进行复核;复核属实的应予纠正,复核无误的应向被审计单位做出全面解释。
4、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在审计中查出被侵占的集体资产和资金,要责成责任人如数退赔;涉及国家人员及村干部违规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要建立审计查出事项的问题移交制度,审计结论一经核实要立即移交,确保审计结果的落实。
5、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审计过程中要认真接受群众投诉与监督;审计结束后,审计情况要及时向村集体组织全体成员公开。
6、严格遵守审计纪律。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要自觉遵守审计纪律和廉政守则等各项规定,廉洁奉公,不准吃拿卡要、借机刁难,不得泄漏与审计有关的内容及事项。
镇经管站要建立健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对审计工作底稿和调查取得的证据材料等审计材料进行整理归档,设立专橱专人保管。
附件:1.雷峰镇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
2.审计小组具体工作分工情况
雷峰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雷峰镇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明晓(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郭昌棠(镇纪委书记)
陈能璧(镇党委组织委员)
陈允泰(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陈享锦(镇财政所所长)
郑贵长(镇“三资”监管中心负责人)
许宝贵(镇民政办负责人)
林敏华(镇财政所工作人员)
方小玲(镇财政所工作人员)
陈德培(镇“三资”监管工作人员)
下设审计小组办公室,审计小组长由陈享锦兼任,审计小组成员:郑贵长、林敏华、陈德培、方小玲四人组成。
附件2:
雷峰镇审计小组具体工作分工情况
具体工作分工情况:
第一小组:郑贵长
负责雷峰村、坂仔村、潘祠村、李溪村
第二小组:林敏华
负责荐解村、朱紫村、瑞坂村、上寨村
第三小组:陈德培
负责蕉溪村、格后村、溪美村
第四小组:方小玲
负责肖坑村、长基村、双芹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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