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7月0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参照《福建省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泉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德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结合我镇实际,编制《盖德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本《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中国瓷都·德化”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本《指南》。
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镇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内容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需要获得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德化政务门户网”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内的“盖德镇”栏目上查阅《指南》。
根据《条例》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镇党政办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政策、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筹资筹劳、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的具体信息内容即为《盖德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公开形式
1、在“德化政务门户网”网站上公开,网址为:http://xxgk.dehua.net/list-88.html
2、在镇档案室设置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
(三)、公开时限各类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产生后,镇人民政府将尽快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获取信息的方法以上主动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必提出申请,可以直接通过以下途径获取:
1.登录“德化政务门户网”网站首页的“政府信息公开”的“盖德镇”栏目,浏览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
2.官方微信“田园盖德动车小镇”政务新媒体
3.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形式
本单位同时在县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方便。
4.德化县盖德镇政府
地址:德化县盖德镇盖德街106号
联系电话:0595-23598018
5.德化县档案馆
地址:德化县凤池街10号
联系电话:0595-23522832
6.德化县图书馆
地址:德化县浔北路28号
联系电话:0595-23522132
(五)编排体系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索引号 |
组配分类 |
发布机构 |
名称 |
来源 |
文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浏览次数 |
1.索引号:按索引号编码规则生成,每条政府信息的标识符。
2.组配分类:政府信息所属目录的分类代码。
3.发布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单位的名称。
4.名称:是指该信息的标题。
5.来源:发布政府信息的单位或信息转载来源网站。
6.文号: 政府信息的文件编号,对于公文类信息,特指发文字号。
7.成文日期:公文类信息的发文时间,即公文内容中注明的发布日期。
8.发布日期:政府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形成的时间。
9.浏览次数:点击网页查看的次数。
(六)收费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方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等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乡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镇党政办申请获取。镇人民政府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接受申请地址:盖德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5—23598018
传 真:0595—23597772
网 址:http://www.dehua.gov.cn/zwgk/zfxxgkzl/ysqgk/
电子邮箱:www.dehua.gov.cn。
邮政编码:362500
办公时间:除法定节假日外的每个工作日上午8:10—11:00,下午2:30—5:00(夏时制为2:30—5:3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受理机构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盖德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德化政务门户网”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盖德镇”栏目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镇党政办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的处理
1、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依法不属于镇人民政府掌握的政府信息,受理机构不受理这种申请并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受理机构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做出更改、补充。
5、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6、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7、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认为政府信息公开负责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政府、本级人民政府和人大主席团及纪检部门投诉。本级监督电话:0595—23598008、0595—23597803。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