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903-0100-2022-00055
    • 备注/文号:盖政〔2022〕118号
    • 发布机构:盖政〔2022〕118号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17
    德化县盖德镇人民政府关于批准涂进树等2宗4户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通知
    时间:2022-06-30 10:43
     盖政〔2022118

     

     

    德化县盖德镇人民政府关于批准涂进树等24户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通知

     

    上坑村民委员会、大墘村民委员会:

           为解决部分村民住房困难户的建房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化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设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德政办〔202046号)的规定,经研究,同意批准涂进树等24户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总用地面积378㎡(其中旧宅基地378㎡)。请上坑村民委员会、大墘村民委员会做好以下3项工作:

    1、通知用地户一个月内到镇政府办理用地手续。

    2、要引导建房户做好规划设计工作,委托有资质施工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并签订施工合同,按照农村自建房(三层以下)质量安全常识一张图,做到建筑质量优,不裸房,外观整齐,按戴云山筑风格进行立面装修;做好排水、排污设施建设;住宅用地经依法批准后,要加强住宅用地建设的跟踪管理,建房农户开工前,村国土规划环保协管员要上报镇农业农村办公室,5个工作日内,由镇分管领导组织农业农村办公室、自然资源所、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驻村干部、村国土规划环保协管员、测绘中介人员、建房农户,共同到场负责做好实地丈量放样,确定四(应将二层及以上建筑计划挑出部分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在内)

            3、要加强批后全程监管,严格执行《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监管工作的通知》(德政办〔202137文件要求重点对用地范围、用地面积、建筑层数、建筑面积、质量安全、建筑风貌等审批内容实施情况进行监管,督促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的落实;确保按批地的要求建设。

     

    附件:盖德镇2022年第4批次村民建房用地申请情况表

     

                        德化县盖德镇人民政府

                              2022617

    抄送:县农业农村局,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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