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913-3000-2020-00001
    • 备注/文号:春政〔2020〕1号
    • 发布机构:春美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1-03
    春美乡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03 09:30

    一、总体情况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政务公开任务落实情况等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我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等要求,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规定,同时通过互联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扎实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乡2019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条,累计共公开政府信息30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及时受理依申请公开案件,2019年度,春美乡共收到依申请案件数共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结合我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等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并对有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的认定程序、信息发布的协调机制、保密审核以及信息发布程序、报送主动公开程序等作出相关规定,严格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有效和安全。

    二是坚持信息内容规范、及时、真实的原则,抓好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的落实,认真对拟进行公开的政府信息由近及远开展梳理,分阶段逐步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要求,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精心编制目录、索引号编码,不断完善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结构和内容。我乡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领导小组,做到有组织机构、有办公地点、有操作人员,政务公开审核和把关要求严格,建立了政务公开审查程序,政务公开内容由各办(中心、所、站)负责、分管领导严格把关,再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公开内容,最后交由相关人员统一公开。三是重点领域主动公开。政务公开内容以村民所关注问题为重点,相关内容由直接负责的部门提供,政务公开前经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给予公开内容,之后由审核小组审核后给予公开。2019年我乡政务公开信息72条,及时公开经费支出明细表,特别是三公支出明细表,民政发放补贴各项优抚金,领导干部分工情况表,重点项目招投标公示,党委组织建设情况以及一些政策性文件等,让群众能第一时间了解他们所关心的内容,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

    (四)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和考核监督,落实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和专门工作人员,明确由乡党委副书记许章槐分管,乡党政办工作人员志材负责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乡政务公开硬件上基础设备齐全,软件上有分管领导严格把关政务公开方面工作,且有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公开事项,公开内容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通过政务公开,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质量,提高办事效率,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强党政机关与群众的联系,为方便群众、服务群众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5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0

    0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1

    15639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不够。

    (二)改进情况。 一是着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推进社会救助、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二是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体系,充实队伍人员力量,加强队伍业务能力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春美乡人民政府                                            

    202012

     

     

     

    春美乡党政办公室                         2020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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