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913-2500-2026-00009
- 发布机构:春美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6-29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财规〔2023〕24号)有关规定,现将德化县春美乡202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予以公告。
一、总体规模
2025年上级下达我乡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1个,资金规模150万元。
二、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
春美乡镇区品质综合治理提升项目
(二)项目内容
春美乡镇区品质综合治理提升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设排水沟、文化公园步道、防护栏、花池、挡土墙、铝合金花箱花卉种植、黄花菜种植、夜景灯、围墙修复和墙面粉刷等,项目已于2025年11月17日竣工验收。
通过该项目建设,有效补齐了镇区基础设施短板,完善了排水、步道、防护、绿化及立面整治等配套功能,显著改善了镇区人居环境与整体风貌。项目建成投用后,群众出行更加安全便捷、休闲休憩空间更加舒适美观、镇区环境更加整洁有序,公共服务品质与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持续提升,充分彰显了中央彩票公益金“来自社会、服务社会,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公益属性与使用效益,有力推动了乡村宜居宜业建设和基层治理水平提质增效。
(三)项目周期
2025年6月至2025年11月。
(四)项目单位情况
项目建设单位:德化县春美乡人民政府
项目施工单位:福建省兴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五)资金规模
项目投资金额为150.461万元,其中:202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资金150万元。
三、执行情况
(一)项目完成建设情况
建设已完成并免费向群众开放。
(二)资金支付情况
县财政下达德化县春美乡人民政府指标150万元,并由德化县春美乡人民政府支付福建省兴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德化县瓷都分公司工程款143.4127万元、福州润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设计费4.5万元、福建省精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预算编制费0.3176万元、九泓国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德化县分公司测量费0.36万元、泉州市联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费1.4097万元。资金到位率100%,资金支付率100%。
(三)资金管理情况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资金150万元,财政已拨付150万元,德化县春美乡人民政府已实际拨款150万元,资金分配科学、下达拨付及时、使用规范、执行准确。在资金使用上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截留、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
四、项目支出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全年实际完成值:项目数量1个,于2025年11月17日竣工并验收,已形成实物工作量,直接受益人数1.1万人,如期完成数量指标。
2.质量指标全年实际完成值:项目规划编制完整、合规,项目验收合格率100%;按规定标明宣传标识。
3.时效指标全年实际完成值:工作任务及时完成率100%,按时上报资金使用情况,按时向社会公告项目实施情况。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可持续影响指标全年实际完成值:春美乡镇区品质综合治理提升项目的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推动了春美乡文化事业的发展,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
(三)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全年实际完成值:受益人群满意度达100%。
春美乡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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