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913-2500-2025-00009
- 发布机构:春美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26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财规〔2023〕24号)有关规定,现将德化县春美乡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予以公告。
一、总体规模
2024年上级下达我乡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1个,资金规模110万元。
二、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
春美乡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
(二)项目内容
春美乡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致力于打造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的乡村公共文化空间。项目涵盖增设多功能活动厅、书刊阅览室、科普活动室、书画室、管理室等多个功能室,同时对篮球场等室外群众文体活动广场进行升级改造,并同步推进生态停车场、水电工程等配套设施建设。
该项目的建成投用,为春美乡群众提供了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休闲健身场所,进一步丰富了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升了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切实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项目周期
2024年6月至2024年12月。
(四)项目单位情况
项目建设单位:德化县春美乡人民政府
项目施工单位:福建省伟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五)资金规模
项目投资金额为114.855万元,其中: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资金110万元。
三、执行情况
(一)项目完成建设情况
建设已完成并免费向群众开放。
(二)资金支付情况
县财政下达德化县春美乡人民政府指标110万元,并由德化县春美乡人民政府支付福建省伟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春美乡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进度款106.0134万元、支付泉州诚杰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及预算编制费0.5628万元、支付中资锐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德化分公司监理费1.2万元、支付中城恒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德化分公司设计费2.223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资金支付率100%。
(三)资金管理情况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资金110万元,财政已拨付110万元,德化县春美乡人民政府已实际拨款110万元,资金分配科学、下达拨付及时、使用规范、执行准确。在资金使用上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截留、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
四、项目支出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全年实际完成值:项目数量1个,于2024年12月20日竣工并验收,已形成实物工作量,惠及全乡及周边广大群众,如期完成数量指标。
2.质量指标全年实际完成值:项目规划编制完整、合规,项目验收合格率100%;按规定标明宣传标识。
3.时效指标全年实际完成值:工作任务及时完成率100%,按时上报资金使用情况,按时向社会公告项目实施情况。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可持续影响指标全年实际完成值:春美乡综合文化站的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推动了春美乡文化事业的发展,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
(三)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全年实际完成值:受益人群满意度达100%。
德化县春美乡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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