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0-2500-2025-00189
- 备注/文号:德政函〔2025〕301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9-26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九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0〕53号)等文件精神,加强传统风貌建筑的保护与管理,传承延续历史文脉,留住乡愁记忆,现公布双龙瓷业石头厝建筑、双龙瓷业5#红砖建筑、双龙瓷业6#红砖建筑、必达陶瓷1#厂房、必达陶瓷2#厂房、必达陶瓷4#厂房、必达陶瓷1#苏式建筑、必达陶瓷2#苏式建筑、程田寺格37号、宝霞路85号共10处建筑为我县第五批传统风貌建筑(具体名单附后)。
各有关乡镇要根据《福建省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传统风貌建筑保护管理宣传,加强日常维护和修缮,积极引导活化利用,设置保护标志实行挂牌保护,标明保护范围,加强防火措施,做好保护图则编制、测绘建档,研究落实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措施等保护管理各项工作。
附件:德化县第五批传统风貌建筑名单
德化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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