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0-2500-2025-00130
- 备注/文号:德政函〔2025〕215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22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九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0〕53号)《福建省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条例》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传统风貌建筑的保护和利用,传承弘扬传统风貌建筑特色,现公布龙浔镇联桂堂、三班镇美富堂、南埕镇标兴堂、南埕镇和宇堂、水口镇东兴堂、国宝乡扬光堂、美湖镇霞井庵、上涌镇建兴堂等8处建筑为我县第四批传统风貌建筑(具体名单附后)。
各有关乡镇要根据《福建省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传统风貌建筑保护管理宣传,加强日常维护和修缮,积极引导活化利用,设置保护标志实行挂牌保护,标明保护范围,加强防火措施,做好保护图则编制、测绘建档,研究落实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措施等保护管理各项工作。
附件:德化县第四批传统风貌建筑名单
德化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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