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1-1400-2019-00021
    • 备注/文号:德政办函〔2019〕6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3-13
    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村邮站”建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3-13 15:08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加快建立政府主导、覆盖全民、可持续的公共服务体系的决策部署,使广大农村地区农民群众尽可能享受到与城市同等水平的邮政基本服务,有效解决农村邮政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根据《福建省邮政条例》和2016年11月1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81号《福建省邮政普遍服务保障办法》的有关精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村民委员会在农村逐步设置村邮站并采取必要的运营保障措施,为构筑“省-市-县-乡镇-村”5级配送和服务网络,逐步实现农村物流渠道的双向畅通,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现就我县开展“村邮站”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村邮站”建设目标

    2019年12月30日前,完成全县191个行政村“村邮站”建设任务,通过验收并与县邮政分公司签订代收妥投协议,满足人民群众邮政服务需求。

    (二)明确相关部门职责

    村邮站建设工作由乡镇政府、村委会、邮政分公司共同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统筹安排,扎扎实实抓好村邮站建设,确保目标任务完成,具体职责如下:

    县财政部门:可为村邮站建设和运营给予资金支持;

    乡镇政府:指导村委会为村邮站的设立提供场地并选派责任心强并具有一定服务能力的人员,有条件的乡镇、村委会可为村邮站运行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或将村邮员按公益性岗位申报。

    县邮政分公司:与村邮站签订邮件投递协议并按规定将邮件、报刊妥交村邮站指定的接收人员;负责为村邮站提供必要的邮政用品用具;负责为村邮站人员提供业务培训,加强对村邮站日常服务的业务指导和例行检查。

    村邮站职责:按时接收邮件报刊并妥投到户;密切配合邮政企业工作,接受邮政企业的业务指导和检查,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各项业务;遇有村邮站迁址、装修等类事项,须提前与当地邮政企业沟通并妥善处理安排,保证服务功能不受影响。

    (三)具体实施步骤

    1.建设动员阶段(2019年3月15日—3月31日)

    在全县191个行政村全面启动“村邮站”建设,各乡镇人民政府召集各村民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落实“村邮站”建设工作。

    2.规划选址阶段(2019年4月—5月)

    各村民委员会负责落实场地,“村邮站”可以设置在村委会办公楼内,房屋使用面积不低于8平方米,也可结合村民委员会办公收发室等建设。

    3.推进实施阶段(2019年6月—9月)

    各村民委员会按照“村邮站”建设标准,完成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包括悬挂“村邮站”标识牌、对外服务时间公示牌和“村邮站”工作人员培训等。

    4.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10月—12月)

    由县邮政公司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共同组成验收工作组,对全县“村邮站”建设情况进行抽验,并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

    二、工作要求

    各乡镇政府要做好村邮站建设工作的督导检查,全面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各村驻村工作组要指导村委会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认真破解难题,全面完成村邮站建设任务。

        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农村发展实际加快村邮站建设工作,并研究制定村邮站良好运行的有效措施,按照规定拓展或叠加农村邮政服务功能,开展普惠金融业务,配送农资和生活用品,代售报纸期刊、普通邮票、信封,代缴农保、水电费、通信费,为当地农民群众提供快递服务及电商服务等,建立村邮站运行的长效机制,将村邮站打造成农村电商及社会公共服务的主渠道。

    请各乡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村邮站”建设工作,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各村做好“村邮站”建设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建设目标。

     

     

    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3日

     

     

     

     

     

     

     

     

     

     

     

     

     

     

     

    县直有关单位:县财政局,县邮政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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