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0-1200-2020-00009
    • 备注/文号:德政函〔2020〕15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2-14
    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德化县太鹏工艺品有限公司“9.23”电梯困人救援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时间:2020-02-14 16:49

     

    县应急管理局:

    你局《关于报送德化县太阳鸟工艺品有限公司“9·23”电梯困人救援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德应急〔2020〕7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的分析和事故性质的认定。

    二、原则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责任分析和处理意见。

    三、同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防范措施和建议,请你局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尽快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和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要举一反三,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附件:1.德化县太阳鸟工艺品有限公司“9·23”电梯困人

    救援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2.德化县太阳鸟工艺品有限公司“9·23”电梯困人救

    援高处坠落事故死亡人员名单

     

     

     

                               德化县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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