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1-1200-2019-00040
    • 备注/文号:德政办函〔2019〕23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4-26
    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化县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已失效)
    时间:2019-04-26 16:37

     

    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德化县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6日

     

     

     

     

     

     

     

     

    德化县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

    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9〕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9〕15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19〕41号)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履行政府责任,依法落实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定,聚焦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开展治理,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任务,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水平,全县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以上,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期盼。

    二、工作任务

    (一)落实幼儿园布局规划

    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发改局、教育局等相关部门要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和规定,按照权限和职责分工,加强学前教育布局规划,其中:县教育局要会同县自然资源局根据我县学前教育发展实际将幼儿园教育设施合理布局,落实到《德化县教育设施专项规划》一并实施。要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等有关标准和规定,在老城区(棚户区)改造,新城开发和居住区、安置区、工业项目区建设、易地扶贫搬迁时,将配套建设幼儿园纳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对需规划配套幼儿园的地块,县自然资源局须明确配套幼儿园的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和位置等规划条件,并征求县教育局意见。县教育局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提出意见,并明确配套幼儿园产权归属及移交等主要事项,县自然资源局应将其纳入土地招拍挂出让公告。

    (二)严格依标配建幼儿园

    县自然资源局和住建局在设计和建设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时,应充分考虑幼儿园的功能需求,严格遵循《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幼儿园标准设计样图》(教发函〔2019〕1号)等相关规范及标准。配套幼儿园与住宅小区应同时审查规划设计方案、同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进行规划条件核实。分期开发的住宅小区项目,配套幼儿园应当与住宅小区首期项目同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进行规划条件核实。配套幼儿园通过规划条件核实后,县自然资源局应函告县教育局。

    城镇小区未按有关规定规划配套幼儿园或规划不足,或者有完整规划但建设不到位的,要依据相关配建标准,通过补建、改建或就近新建、置换、购置等方式予以解决。对存在配套幼儿园缓建、缩建、停建、不建和建而不交等问题的,在整改到位之前,不得办理竣工验收。

    (三)如期移交小区配套幼儿园

    城镇新建小区应按规划建设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成后应按规定及时移交县教育局。未移交县教育局的应限期完成移交;限期移交的,接《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网政办〔2016〕190号)等规定,将失信行为作为对该房地产开发企业实选市场准入、退出等的重要参考。对已挪作他用的,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限期收回,县住建局要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将产权移交给县教育局管理使用;相关单位要按规定对移交的幼儿园办理土地、园舍移交及资产登记手续。

    (四)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使用

    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县教育局后,由县教育局办成公办园或委托社会力量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办成公办园的,人社、编制、教育等部门要做好机构编制、教师配备等工作;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的,要做好对相关机构资质、管理能力、卫生安全及保教质量等方面的审核,明确补助标准加强对普惠实效及质量方面的动态监管。

    三、工作安排

    (一)制定方案(2019年4月上旬)

    根据省、市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专项治理工作具体方案,建立工作机制,细化部门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节点,抓好工作落实,切实把摸底排查、全面整改、监督评估等任务落到实处。

    (二)摸底排查(2019年4月10日前)

    县自然资源局、教育局、住建局等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对全县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摸底排查情况进行详细分类、填报附表,并针对城镇小区未规划配套幼儿园和配套幼儿园规划不到位、建设不到位和移交不到位、使用不到位问题和学前教育资源需求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建立台账,逐一列出清单、明确整改措施。

    (三)全面整改(2020年12月20日前)

    针对摸排的问题,按照“一事一议”“一园一案”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并严格按时限进行整改。对已经建成、要办理移交手续的,原则上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对需要回收、置换、购置的,原则上于2019年9月底前完成;对需要补建、改建、新建的,原则上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相关建设规划,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对发现的问题,各有关单位要协调配合,不等不靠,立即整改,并确保整改实效,力争提前完成整改目标任务。

    (四)监督评估(2020年12月底)

    县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小组联合办公室要负责对我县各部门自查、摸排、整改等环节的督导、监督和评估,并针对关键环节适时进行抽查;对落实不力、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通报。

    四、制度保障

    (一)建立治理工作协调机制

    成立县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小组(见附件1),负责全县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工作小组下设联合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负责专项治理日常工作。

    (二)建立治理责任落实机制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设计、建设、验收、移交、登记、举办等各环节的工作要求,明晰各项工作的具体主责部门及配合部门,建立联审联管机制,切实把摸底排查、全面整改、监督评估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县教育局要参与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验收、移交等各环节工作;县发改局要参与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项目规划布局,对需要补建、改建、新建的项目按程序及时办理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县自然资源局要根据国家和省配建标准,统筹规划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将小区配套幼儿园必要建设用地及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按相关规定划拨建设用地;县住建局要加强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筑设计、施工建设、验收、移交的监管落实;县委编办按程序做好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涉及的机构编制工作,根据办园性质,分别由机构编制部门和县民政局依法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对已办理营业执照的配套幼儿园,县市场监管局要配合相关部门根据企业申请依法办理相应的注销或变更手续。在治理工作中、需要其他部门支持配合的事宜,相关部门要全力配合支持。

    (三)建立日常管理机制

    相关部门要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压实工作责任,完善治理举措,确保治理工作如期完成。要健全部门工作联动、形势研判和应急反应机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造成学前教育资源严重流失等失职渎职行为和违法违纪案件,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畅通社会监督机制

    各有关部门要加大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多种载体,及时向社会公布治理工作方案、整改措施及进展情况,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同时,畅通群众反映意见的渠道,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县教育局举报电话:0595-23522538,地址:德化县浔中镇凤凰山学府路101号,邮编:362500,县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联合办公室)。

     

    附件:1.德化县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因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及联合办公室成员名单

    2.城镇小区未规划配套幼儿因问题情况摸底调查表

    3.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不到位问题情况摸底调查表

    4.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因建设不到位问题情况摸底调查表

    5.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国移交不到位问题情况摸底调查表

    6.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因使用不到位问题情况摸底调查表

    7.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国治理工作摸底调查汇总表

    8.学前教有资源需求预测摸底汇总表

     

     

     

     

     

     

     

     

     

     

     

     

     

     

     

    附件1

     

    德化县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

    工作小组及联合办公室成员名单

     

    一、工作小组

    组  长: 张秋英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黄文和 县教育局局长

             程德强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陈荣斌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 罗家渊 县委编办副主任

             刘元春  县发改局副局长

             郑双智 县教育局副局长

             陈玲玲  县民政局副局长

             林其逊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陈志雄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苏进育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二、工作小组联合办公室:

    主  任:黄文和(兼)

    副主任:郑双智(兼)

    成  员:黄  颖  县委编办机关事业编制管理股股长

     

            王志勇  县发改局审批股负责人

            赖育鹤  县教育局计财股股长

            苏志强  县教育局初教股股长

            陈文滔  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股长

            陈炳烨  县教育局社管办主任

            苏轶明  县民政局行政审批股负责人

            黄全芳  县自然资源局规划股负责人

            林肽祖  县住建局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人

            陈福疆  县市场监管局

     

     

     

     

     

     

     

     

     

     

     

     

     

     

     

     

     

     

     

     

     

     

     

     

     

     

     

     

     

     

     

     

    县直有关单位:县委编办,县教育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发展和改革局、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抄送:泉州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联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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