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1-1200-2019-00039
    • 备注/文号:德政办函〔2019〕22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4-25
    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戴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电力线路隐患排查专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4-25 16:35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戴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到位、整改到位,做到“家火不上山”,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戴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电力线路隐患排查专项工作。现将排查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戴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电力线路隐患排查专项工作,及时消除房前屋后杂草、屋内电力线路老化、高压线路安全距离不够、水电站并网前输电线路安全距离不够等威胁保护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的隐患,确保保护区的防火和生态安全。

    二、工作措施

    (一)排查清除房前屋后杂草

    戴云山保护区管理局对保护区林缘山边、靠山荒田边的民房、祖厝、寺庙等设施进行一次全面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所在镇村、角落、经纬度、房主、房屋结构、是否有人常住等,并根据房前屋后杂草是否清理、是否容易造成“家火上山”初步确定风险级别(分为高、中、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当地乡镇政府牵头责成房屋责任人对房前屋后的杂草进行清除(宽度不少于10米),确保不引火上山。

    排查整改时限: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排查,2019年9月15日前完成杂草清除,并每年至少清理一次。

    (二)排查整改屋内老化线路

    根据戴云山保护区调查的房屋设施情况,属地乡镇政府牵头,戴云山保护区管理局和县供电公司协同配合,对房屋内部电力线路情况进行检查,对长期无人居住的房子,对进户表下线断开关停电处理,避免表下线长期带电运行,增加线路短路起火风险,并做好针对性教育。对存在线路老化容易引起线路起火的,由当地乡镇政府通知房屋责任人限期进行线路整改,到期未能完成整改的用户,由乡镇政府发函通知县供电公司,采取断电处理。完成整改后,由乡镇政府牵头会同供电公司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给予复电。

    排查整改时限:2019年5月31日前完成排查,2019年9月15日前完成整改。

    (三)排查整改高压线路隐患

    根据戴云山保护区管理局提供的保护区范围图,县供电公司全面排查和分析经过自然保护区(含邻近保护区)的高压线路的森林火灾隐患,并制定线下林木处置的具体整改方案;当地乡镇政府协助供电公司协调与当地村集体、村民及客户专线的处置工作;供电公司负责实施整改(督促客户专线整改),县林业局配合做好林木采伐手续办理。

    排查整改时限:2019年5月31日前完成排查,2019年9月15日前完成整改

    (四)排查整改水电站线路隐患

    县水利局牵头,属地乡镇政府及供电部门配合对涉及保护区的芹潭、卢智、涌裕一、二级水电站至并网前的输电线路森林火灾隐患情况进行排查。存在隐患的,由县水利局责成相关水电站进行整改。

    排查整改时限:2019年5月31日前完成排查,2019年9月15日前完成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戴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电力线路隐患排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各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县工作部署上来,周密制定措施,扎实推进实施,务求工作实效。

    (二)加强协作,扎实推进

    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落实,及时研究解决排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和方案要求,履职尽责,有序推进,确保按时完成各项排查整改工作。

    (三)强化宣传,长效治理

    各责任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借助各种平台,加大隐患排查意义和安全用电的宣传力度,让群众理解和支持排查工作。同时,要认真总结经验,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和健全常态化治理机制。

     

     

     

    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5日

     

     

     

     

     

     

     

     

     

     

     

     

     

    县直有关单位:县戴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林业局、水利局,供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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