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1-1200-2019-00023
    • 备注/文号:德政办函〔2019〕8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3-19
    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东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3-19 16:23

     

    浔中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县城品味,促进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全力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城东片区开展以道路交通秩序为主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现将整治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加强城东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推动城东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通行能力明显提高,交通参与者守法意识明显增强,市民对交通秩序的满意率明显提升,实现“城东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背街小巷无占道经营、违章停车等现象;在没有设置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上,机动车主动礼让行人和非机动车;群众文明交通安全出行意识逐步养成,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营造浓厚氛围。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苏锡培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陈志胜  县政府综合系统党委副书记

            林亮旺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赖雄阳  县陶瓷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郑耀辉  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郑贵军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苏进育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林其逊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林志鹏  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陈志雄  县住建局副局长

            苏沂尧  浔中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曾志刚  凤洋村党支部书记

    孙仁杰  乐陶村村委会主任

                陈书经  后所村村委会主任

            涂明理  阳光社区党支部书记

            陈雅俐  东顺社区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督导组和办公室,督导组组长由林亮旺同志兼任,副组长由赖雄阳同志、苏沂尧同志兼任,主要负责整治工作的检查督促,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问题,促进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办公室主任由郑贵军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信息收集上报和各项工作任务的督促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路面秩序管控

    公安局分片区定责任,科学安排警力,由秩序中队组织交通秩序整治小组(交警警务辅助人员10人、特警警务辅助人员10人),全天候加大对浔中路、举人路、朝宗路、嘉德新苑等交通堵点乱点的巡逻管控,加强对未戴安全头盔、超载、逆向行驶、乱停乱放等显现性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充分依托城东岗亭开“逢六逢九”、“夜查”、大货车专项整治等行动,严厉查处“五类十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城管局在浔中路、举人路等干道路段道路两侧,增设隔离护栏,禁止车辆停放,严禁车辆在停放区域外随意停放,根除小型汽车和摩托车混停、乱停现象,公安局配合摸底规划,提供设计指导。

    (二)科学盘活停车资源

    城管局牵头,公安局配合因地制宜,合理施划摩托车停车区域,确保重点路段、居民聚集区具备充足的摩托车停放空间。在浔中路、诗泰路等主干道上施划小型轿车停车位,进一步规范摩托车、助力车、小型轿车的停放秩序。城市管理局牵头,自然资源局、陶管会配合加强对城东工业区地下停车场用途改造的整治,盘活地下停车场,以缓解停车矛盾;于3月27日前完成摸底排查工作,并督促业主立即整改,整改时限最长不得超过半年。

    (三)清理违规占道问题

    公安局牵头、村居(社区)配合对违规停放在城东路边的“僵尸车”进行摸排清理,将无人认领的“僵尸车”拖离至城东停车场。城市管理局加强对浔中路、举人路、朝宗路等路段摆摊点、占道经营,扰乱交通秩序的整治。加强巡查清理、错时上班,落实“定人、定岗、定责”等措施,强化管理,及时发现、快速处理周边占道经营等行为。对朝宗路、举人路等路段便民摊点逐步拆除,提高通行效率。自然资源局要在东顺社区合理规划农贸市场,疏导摊贩入驻,从源头上解决乱摆摊设点等问题,还路于民。市场监管局针对在主干道上十字交通路口占道经营的二手车交易商店,不予以办理营业执照。陶管会通知园区内建筑工作施工单位,引导建筑施工车辆到城东停车场停放,严禁擅自停放在路边。

    (四)开展“店外店”整治

    城市管理局持之以恒治理“店外店”、 摊点占道经营,占用人行道、路边停车泊位设置专用通道,占用走廊等行为(详见附件5),采取商店逐家发放行政指导书,并采取不定时进行集中清理整顿,确保城东主次干道、人行道整洁有序。城市管理局、浔中镇加强巡查监管,研究梳理有关重要节点和路段,落实专人守点守线,安排机动巡逻,实行错时上下班制度,做到城东周边秩序井然、经营规范。对有市场不进市场,仍然占据公路两旁违章经营户、零散经营户等坚决予以打击治理,努力提高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加强道路隐患排查

    公安局、城管局、陶管会、浔中镇要按照《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排查与督办标准(修订试行版)》(闽预防办〔2012〕26号)文件要求,加强对城东各主干道道路的交通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城管局加大对次干道和背街小巷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公安局配合摸底规划,提供设计指导,在背街小巷规划施划消防通道和增设禁止停车标志,确保车辆出入通道畅通。浔中镇、陶管会将主次干道上的垃圾桶移至人行道上,进一步消除道路安全隐患,同时,要加强整治企业在公路边乱倒垃圾行为,生态环境局要配合整治行动,针对突出问题,加大执法力度,督促企业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和责任连带制。要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加强组织协调和部署推进,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逐级落实责任,细化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员。确保有人管事、有人干事、奖惩分明,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舆论宣传到位、教育覆盖到位、活动部署到位、组织实施到位、处罚管理到位、经费保障到位。部门联合执法,定期组织开展整治行动,建立常态化治理机制。

    (二)加强监督检查

    县政府督查室将组织县公安局等部门开展专项督查,推动各项任务有效实施,发现问题将进行通报,督促落实整改。对有关单位工作不到位、综合整治不力、效果不明显的,追究该部门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部门协作

    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协调和部署推进, 针对城东交通秩序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管理机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整治、巩固、再整治、再巩固”的思路,各部门要组织开展综合整治、联合执法行动,形成管理的合力,切实将整治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9日

     

     

     

     

     

     

     

    县直有关单位:县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陶瓷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交警大队。

    抄送:县委办公室、纪委办公室、政法委。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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