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0-0200-2023-202
 - 备注/文号:德政规〔2023〕6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22
 
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涉及民营经济
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结果的通告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开展涉及民营经济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司〔2023〕122号)、《泉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开展涉及民营经济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泉司〔2023〕62号)等要求,我县组织对涉及民营经济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清理结果已经2023年11月17日县十九届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公布如下:
一、废止(失效)我县规范性文件5件(详见附件)。
二、对于废止(失效)的5件规范性文件,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特此通告。
附件: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德化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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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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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关于印发德化县政府性风险补偿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  | 
            
             德政办〔2020〕3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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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关于印发德化县政府性融资担保管理意见的通知  | 
            
             德政办〔2020〕4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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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关于印发德化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德政〔2020〕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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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关于印发德化县渣土处置运输管理规定的通知  | 
            
             德政(2020)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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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  | 
            
             德政办〔2022〕3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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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5260200017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