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0-3000-2023-00101
    • 备注/文号:德政规〔2023〕2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6-12
    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区道路采取限行限速的通告
    时间:2023-06-12 17:57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城区范围内道路采取限行限速,发布通告如下:

    一、限行限速路段

    德化市政辖区范围道路及南三环、北三环、城东开发区等重点路段。

    二、限行限速车辆

    重型货车、中型货车、低速货车、挂车、教练车、拖拉机(含变型拖拉机)等

    三、限行时段

    道路车流、人流高峰期(周末除外),即夏令时:6:50-8:10、10:50-12:15、13:15-15:10、16:20-18:30;冬令时:6:50-8:10、10:50-12:15、13:15-14:40、15:50-18:00。

    四、限速规定

    限行时段外实行限速行驶,三环路以内限速30km/h,三环路以外(含三环路)及城东开发区限速40km/h。
    五、不受限行车辆

    特种车辆、专项作业车辆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本通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8年5月31日,违反上述规定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本通告由德化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告。

    德化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2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