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0-1000-2018-00117
- 备注/文号:德政〔2018〕302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9-19
县直有关单位,泉州工艺美院: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闽政〔2018〕11 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泉政文〔2018〕84号)精神,现就做好今年我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引导高校毕业生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一)鼓励面向基层公益性岗位和扶贫开发岗位就业。要加大乡镇、社区(村)购买服务的力度,根据服务对象数量、工作强度、在编人员等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各乡镇事务所专职协理员岗位数。对在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按实际安排就业困难人员人数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并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实施高校毕业生到县、乡农技推广机构就业计划,招聘涉农专业高校毕业生充实到有空编的县、乡两级农技推广机构工作。
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人社局、财政局、农业局
(二)发挥基层服务项目示范引领作用。统筹实施选调生、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服务社区计划等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自2018年7月起,“三支一扶”的生活补贴发放标准按上一年度公布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确定。实施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组织脱产培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除招聘紧缺急需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外,应安排一定的比例用于招聘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毕业生。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财政局、民政局
(三)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要参照《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实施方案》,面向以各种形式在基层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组织实施能力素质培育、岗位锻炼成才、职业发展支持、成长环境营造、服务体系建设和后备人才选拔等六大项内容的基层成长计划,为基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实现基层发展和人才成长的融合互动。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财政局、教育局、民政局,团县委
(四)引导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发挥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主渠道作用,鼓励中小微企业在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产业优化升级以及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过程中,进一步开发有利于发挥高校毕业生专长的管理型、技术型岗位。落实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的社保补贴、培训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降税减负等优惠政策。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不超过其实际缴费2/3 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财政局、教育局、商务局,县税务局,泉州工艺美院
二、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行动
(五)加强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高校要强化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积极开展创新创业竞赛、培训、实训活动,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园区)建设,着力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造能力。
责任单位:泉州工艺美院
(六)完善创新创业优惠政策。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等各项优惠政策,人民银行德化县支行要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加强与创业担保基金合作,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投放。要进一步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的财政支持力度。将创业资助调整为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在我县进行工商注册不超过3年)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毕业5年内大中专院校(含技校)毕业生,经认定后,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补助标准不高于2万元。继续支持建设一批创业孵化基地。继续向省市推荐一批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扶持。
责任单位: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德化县支行,人社局、县财政局,泉州工艺美院
(七)提供创新创业公共服务。要进一步加强创业导师队伍(组织)的规范统一管理,为创业毕业生提供“传、帮、带”服务。组建高校毕业生创业联盟,进一步促进创业毕业生与创业资源有效对接。积极落实各项培训扶持政策,提升初创经营者素质。要积极组织创业者参加第三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活动,为省级选拔赛选送高质量项目。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财政局、教育局、科技局,团县委,泉州工艺美院
三、实施大学生就业启航计划
(八)发挥就业“红娘”作用。要以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从业人员和创业导师为主体,建立就业“红娘”队伍,结对帮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帮助其尽快就业。将开展就业“红娘”结对帮扶,纳入县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范围。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开展结对帮扶的,可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适当奖补。对人力资源企业等社会机构开展相关服务的,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对非公职人员结对帮扶促进困难毕业生成功就业的,可给予一次性就业“红娘”补贴。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财政局,泉州工艺美院
(九)加大就业见习帮扶力度。按照省委、省政府将离校毕业生见习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持续开展高校毕业生见习计划,见习对象调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要加大就业见习力度,对照责任分工,对吸纳2年内未就业的市内高校毕业生、市外高校泉州生源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见习基地(单位),给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财政局,泉州工艺美院
(十)开展能力提升服务。鼓励和引导大中专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等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探索建立开放型云培训平台,为有培训意愿的毕业年度离校未就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高校毕业生和离校1 年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就业创业培训。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泉州工艺美院
(十一)优化就业精准服务。各高校要组织开展就业信息调查登记,建立毕业生求职意愿信息数据库。推广“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模式,实现岗位需求信息集中共享,促进供需精准匹配。落实好毕业生公益性专场招聘会资助计划,组织开展就业服务月等专项服务活动,搭建供需见面平台。要将就业指导课程与学科专业相融合,为大学生职业发展提供个性化服务。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教育局,泉州工艺美院
德化县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9日
县直有关单位:县委组织部、编办,县商务局、教育局、科技和知识产权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局,税务局,人民银行德化县支行,团县委。 |
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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