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全县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状况分析的通报
时间:2022-10-10 11:16 浏览量:

      各相关公路工程项目建设单位:

      2022年第三季度,德化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工程质量安全执法中队(以下简称质安中队)对在建工程组织开展了第三季度质量安全状况监督检查,现将工程质量安全状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基本情况

      (一)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情况

      2022年第三季度,质安中队对全县在建公路工程受监项目组织了9项次质量安全督查,下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情况通知4份。

      (二)工程质量监督抽检情况

      质安中队对在建公路工程项目开展了实体和交工前验证性抽检,主要针对路基、路面和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的质量指标抽检。共抽检123点(组),总合格率100%。

      二、质量安全总体情况

      2022年第三季度,质安中队加大现场督查力度,严肃查处

      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从督查情况来看,全县在建公路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有序推进。但仍有项目检查中发现存在一些问题,如德化县南埕镇南埕街道路沥青加铺专项养护工程:内业质保资料中未见安全例会资料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问题。杨梅乡红菇林桥危桥改建工程:检查时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总工等履约人员未在岗履职;未制定模板支架专项施工方案且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批等问题。检查时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等履约人员未在岗履职,已到岗监理员冯承寿为非备案监理员。春美村道路提升工程:交工前外观检查发现面层两侧边缘未采用与路肩封闭方式,混合料容易脱落;部分雨水篦变形损坏、垃圾未清理及路面取芯孔未填补等问题。德化县春美至联三线(锦洋村)公路工程(春美段边坡整治):检查时项目经理、总工等履约人员未在岗履职;查看锚孔钻造施工记录表和预应力锚索注浆施工记录表,发现终孔后未及时下锚索并注浆;导向帽、钢质承载体等金属部位未做好防锈措施;注浆工艺未按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操作,注浆时间过长及施工便道安全防护设施不足,未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等质量安全隐患问题。

      (一)开展质量安全督查,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意识。第三季度质安中队对4个受监项目开展质量安全督查,检查了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抽查了项目参建单位落实质量安全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对施工单位施工现场质量控制不到位等行为,下发了检查情况通知书。根据督查情况,各在建项目质量总体可控,但质量管理水平不均衡,要求各参建单位完善质量管理机制,建设单位要充分发挥工程项目首要责任人作用,施工单位要加强对工程质量和现场施工安全的管理,监理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理职责,共同把好工程安全质量关。质安中队通过加大督查,提升各参建单位的质量安全管理意识和水平,让项目参建单位树立质量安全意识,严格按照设计及规范施工。

      (二)主动介入,做好保障工作。质安中队结合疫情防控期间各项目情况,采取微信监督交流、强化业务指导等方式,逐步完善参建单位对施工标准化的创建理念。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项目参建单位履约意识有待加强。参建单位履约人员未按备案要求到岗履职,业主对监理、施工单位应加强管理,做好参建人员在岗履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二)项目参建单位质量安全意识有待加强。一是部分项目施工单位原材料质量管控不到位,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完善,对于现场安全隐患不够重视,未能及时整改。二是项目安全管理目标不明确。未严格落实安全层级责任制,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三)监理工作规范性、履职意识有待提高。部分项目监理单位未严格按照监理规范开展监理工作,对于项目存在的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的施工未能及时督促项目整改。

      四、下阶段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继续抓好在建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加大对建设单位履行项目建设首要责任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力度,精准把握工程质量安全重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关键工序及薄弱环节,原材料质量控制等方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二)加强法律法规宣传。通过强化企业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重视项目施工各个环节的质量、安全管控,努力建设精品工程。

      (三)持续加大执法工作力度。质安中队将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大力开展工程实体、原材料、施工工艺、质量安全保证资料等方面的执法检查,对管理水平差、技术力量不足等违法行为的参建单位及个人予以行政处罚。

      德化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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