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展房屋征收的安置渠道,满足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房屋安置多样化的需求,促进房地产库存的有效去化,结合我县实际,我局牵头草拟《德化县房屋征收推行房票补偿安置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通过政务内网多轮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于2026年5月7日在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召开座谈会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意见。截至2026年6月8日,共收到21条反馈意见,16条采纳,5条不采纳。(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德化县房屋征收推行房票补偿安置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相关部门意见情况表
德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10日
附件
《德化县房屋征收推行房票补偿安置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相关部门意见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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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
反馈意见 |
是否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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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 |
1.建议删除《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住宅房屋征收房票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厦府办规〔2025〕4号)作为制定依据的描述,参考即可; 2.建议房票政策性奖励不要过于复杂,尽量简单好操作; 3.房票的制定应由县住建局或自然资源局制定,我局负责资金统筹; 4.房票面值中去掉“装修补偿”表述; 5.删除“即选择使用房票购买被征收片区红线范围内的新建商品房,被征收人可额外获得房票货币补偿金额10%的奖励”; 6.增加“为进一步消化存量商品房,建议就地置换商品房按限额10%给予奖励”。 7.针对“房票货币补偿金额。即被征收房屋实际面积与被征收地块周边商品房市场评估单价的乘积。”考虑到被征收房屋建设年份、结构等不一致原因,建议房票货币补偿金额按《中共德化县委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化县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委〔2022〕77号)文件规定的住宅货币补偿标准,加上征收房屋实际面积与补偿单价(补偿单价建议按该片区扣除装修费用的房屋评估最高单价与周边商品房市场评估单价的差额)的乘积。 |
经研究,1-4同意采纳, 5-7未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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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局 |
1.根据《福建省土地管理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修改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福建省土地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十三届〕第七十七号); 2.“房票票样由县自然资源局和财政局统一设计”修改为“房票票样由县住建局和财政局统一设计”,“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建立数字化房票应用系统修改为由县住建局牵头建立数字化房票应用系统”。 |
经研究,同意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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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 |
在满足户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35平方米的前提下,修改为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 |
经研究,未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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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 |
1.该文件为行政规范性文件,需按行政规范性文件流程进行制发,应在县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一般不少于10日)。具体可查询《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德委法办〔2023〕5号)。 2.《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住宅房屋征收房票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厦府办规〔2025〕4号)仅可作为参考,不得直接作为制定依据。 3.建议在文件最后标注施行日期和有效期,如“本文件自 年 月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其他专业性问题,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查。 4.该文件为行政规范性文件,需按行政规范文件流程进行制发, 5.《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38号)《泉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定》(泉政规〔2024〕6号)《德化县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委〔2025〕XX号),非法律法规,建议修改为“相关规定”。 6.建议补充完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避免后续争议产生:一、被征收房屋为多人、多户共有的房票实名制如何体现或确定?二、房票持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房票继承问题以及实名制房票如何变更? |
经研究,同意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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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审计局 |
建议明确“未使用房票购房或购房使用金额不足房票面值(应扣除转让房票面值)的,房票有效期届满后,余下房票金额可以申请兑现,但应扣除房票政策性奖励金额。”中,是全部扣除房票政策性奖励金额,还是按照余下房票金额的比例扣除房票政策性奖励金额。 |
经研究,同意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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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集团 |
在房票转让规定中,建议把“转让后的房票不得再次转让,不得兑换成现金,只能用于购买房源库中的新房、竞配建房,不得购买安置型商品房、安置房。”放宽为转让后的房票也可以用于购买二手房,而不限于只能用于购买房源库中的新房、竞配建房。 |
经研究,未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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浔中镇 |
1.房票面值“房票货币补偿金额。即被征收房屋实际面积与被征收地块周边商品房市场评估单价的乘积”中,“被征收房屋实际面积”的表述不够准确,容易引起歧义,建议明确为“被征收房屋的应补偿安置面积”。 2.建议将“但应扣除房票政策性奖励金额”明确为“但应扣除相应的房票政策性奖励金额”,避免引起歧义。 |
经研究,同意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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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浔镇 |
房票面值“房票货币补偿金额。即被征收房屋实际面积与被征收地块周边商品房市场评估单价的乘积”中,“被征收房屋实际面积”建议改为“被征收房屋的实际可安置面积” |
经研究,同意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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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通运输局、林业局、水利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局、陶管会,除龙浔镇和浔中镇以外的16个乡镇,县文旅集团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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