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及四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省、市关于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各项工作部署,持续释放刚性、改善性住房消费需求,加快存量商品房去化、缩短商品住房去库存周期,稳定我县房地产市场运行态势,结合政策实施成效与我县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拟对《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实施意见》(德政办规〔2025〕1号)有效期予以延长。
该文件原有效期至2026年7月31日,现拟将文件有效期延长至2028年7月31日,文件原有条款内容不作调整。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相关规定,现就文件延期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因原文件即将到期、工作时间紧迫,本次征求意见公示期限予以缩短,请于2026年7月20日前将修改意见建议反馈至德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股邮箱(dh23588454@163.com)。
联系人:房管股 0595-23588454
附件:《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实施意见》
德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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