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3-03-21 17:30 浏览量:

      《德化县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为进一步规范村级工程项目建设行为,保障资金安全和工程质量,控制村级负债,强化村级工程建设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村级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县实际,拟起草本《暂行规定》。

      2.制定依据:根据《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泉州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导则》《德化县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

      二、制定过程

      1.起草单位 :德化县农业农村局

      2.征求意见:《暂行规定》初稿形成以后,向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两次征求意见。在部门反馈的意见基础上修改完善后,再次书面形式向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住建局征求意见。各部门领导基本上同意《暂行规定》提出的政策措施。征求意见中未收到重大分歧。

      3.合法性审查:经我局起草科室出具审查结论、法制审核机构负责人出具审核结论后,送交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该文件内容以《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泉州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导则》《德化县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为依据,合法合规。

      4.会议研究及签署情况:《暂行规定》审核同意通过后,按照规范流程要求办理文件签发,并以县政府名义正式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该规定包含六个方面22条措施,分别是:一是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内容和范围;二是基本原则;三是招投标工作,包括5条措施;四是工程实施,包括5条措施;五是质量监管;六是职责分工,包括9条措施。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德化县龙浔镇宝美街8号

      联系电话:0595-23522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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