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解读说明
时间:2023-01-11 10:00 浏览量:

      《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解读说明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建住〔2022〕2号)等文件精神,参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泉政办规〔2022〕4号),结合德化县的实际情况,德化县住建局拟制定《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现就有关情况作出如下说明:

      一、制定背景

      陶瓷产业是我县的支柱产业,拥有众多民营企业和大量外来务工人员。《德化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数据显示,德化县属于人口净流入较大的城市,外来人口分布在企业相对密集的工业园区内,该群体对小户型、低租金的租赁住房需求强烈。为了帮助我县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缓解住房困难,实现稳定居住,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2022年9月23日,经省政府研究同意,我县列入发展保租房重点城市。为加快发展我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结合我县实际,起草本《实施意见》。

      二、制定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 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建住〔2022〕2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泉政办规〔2022〕4号)等文件精神。

      三、主要内容

      该实施意见包含六个方面,分别是:一是指导思想;二是目标任务;三是支持政策;四是项目建设;五是运营管理;六是保障措施。附件有德化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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