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德化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5157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5-08-06 18:06 浏览量:

      德农函〔2025〕55号

      答复类型:A

      陈明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毒捕鱼和非法采砂等行为守护德化碧水清流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县水生态环境保护的关心,提出好的建议。现将您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强化法律宣传,明确违法后果。一是科普电毒鱼违法知识。通过悬挂横幅、分发宣传材料和在重点水域设置警示牌等方式,通俗易懂地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关于电毒鱼的处罚条款,强调电毒鱼是违法行为,可能面临罚款甚至刑事责任,提高群众守法意识,减少电毒鱼行为发生。今年来,新设置警示牌149块。二是设立多元化举报方式。群众可通过110报警平台、12345便民服务平台、农业农村部门24小时值班电话等渠道提供电毒鱼线索,通过发动群众参与,提升水生态环境保护效果。

      二、开展专项行动,强化监管力度。为切实保护我县水域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电毒鱼活动专项执法行动,要求各乡镇加强辖区河流和大水面的巡查力度,协调综合执法队、派出所、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水利站等各相关单位和各村河长对本辖区内河流的电毒鱼等违法行为进行监管,针对电毒鱼问题突出的地方,要成立专项工作组,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打击电毒鱼违法行为,斩断非法利益链条。力争通过此次集中打击行动,进一步提高执法威慑力,有效遏制重点水域电毒鱼活动势态。为推动乡镇政府落实此项工作,要求各乡镇按季度汇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并将“打击非法电毒炸鱼”事项列入我县河湖长制工作考核范畴。

      三、县乡联合行动,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今年来,我局先后配合水口镇政府对涌口水库、浔中镇政府对浐溪城关段、龙浔镇政府对丁溪河段的非法捕捞行为进行整治,虽然未发现电毒鱼行为,但发现丁溪河段有放置地笼现象,有关单位联合清理15个地笼。今年来,乡镇政府强化辖区水域巡查力度,收缴1台电鱼器具,清理22个地笼、渔网。

      四、增殖放流,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增殖放流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生动实践,是改善水域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6月6日我局联合泉州市彭村水库水资源调配中心、县河长办等单位在水源地彭村水库开展2025年增殖放流活动。在放流过程中,严把质量关,邀请专家现场验收,邀请志愿者参与监督,共投放鲢、鳙鱼苗30.3万尾。

      分管领导:徐福前

      经办人员:孙佳顺

      联系电话:23525109

      德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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