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美岭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废气超标排放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案
时间:2023-10-20 14:49 浏览量:
     

    泉州市美岭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废气超标排放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案

     

    一、基本信息

    2023525日,泉州市德化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和德化县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对该公司开展执法监测,根据《德化县环境监测站检测报告单》(德环站监〔2023〕气04号)结果显示该公司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为294毫克/立方米,为《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对颗粒物的排放浓度限值(30mg/m3)9.8倍。

    二、调查结果

    该公司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对大气生态环境造成损害。

    三、鉴定评估结论

    经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本案生态环境损害费用为1662元。

    四、履行情况

    该公司已缴纳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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